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举办2004福建海峡西岸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博览会通知
设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纪念《劳动法》颁布十周年,深入贯彻实施《劳动法》,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及全省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加大人力资源开发和引进力度,引导全社会更加重视人力资源开发和培训工作,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缓解我省重点项目建设和各类企业人力资源紧缺现状,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经研究并报省政府领导同意,决定举办“2004福建海峡西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博览会(简称人力资源博览会)”。届时,大会拟邀请劳动保障部、省委、省政府、省人大、省政协等单位领导参加。为确保大会顺利召开,切实做好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宗旨: 宣传贯彻劳动法规;展示劳动保障成果; 拓宽招聘求职平台;倡导强化技能培训; 鼓励个人自主创业;服务海峡西岸经济。 二、主办单位: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三、大会组织机构: 1成立大会组委会 主任:王克益 副主任:钟维平、李华、江作梁、宋建华 2组委会下设筹备组 组委会下设综合成果组、招聘交流组、培训开发组、创业商机组、主题活动组五个筹备组,具体负责人力博览会筹备、运作事宜。筹备组职责与成员名单附后。 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04年8月6日—8日,展期三天 地点:福州国际会展中心 五、内容和规模: 人力资源博览会是集中展示我省劳动就业服务、技能培训和社会保障建设成果、集宣传贯彻《劳动法》、人力资源开发与交流、劳务派遣、才智论坛、技能展示、企业劳动管理咨询、劳动者创业指导、政策咨询为一体的高规格、大规模、综合型展会。 会展展区面积20000平方米,标准展位700个,开设福建省劳动就业、职业培训、社会保障成果展区、招聘交流展区、培训开发展区和创业商机展区四大展区,同时举办央视《劳动就业》栏目《绝对挑战》福建专题;海峡西岸才智论坛;职业技能展示等主题活动。 六、参会对象: 拟邀请参会单位: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全省劳动保障部门和各设区市和部分县(市)、区就业服务机构、各类培训机构、各类职介机构、人力资源中介机构、大中专院校、技术学校、职业学校、劳务派遣公司、省内外高新技术企业、国有、三资、民营企业等各类人力资源需求单位、职业测评机构、各类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机构、人力资源培训媒体出版机构、职业技能培训签定机构、实用型中小项目招商转让加盟机构、中小实用品牌连锁经营机构等单位及兄弟省、市相关就业服务机构、省外劳务输出机构。 邀请参会人员:人力资源专家学者、海归人员、专利发明人、中高级技术和管理人员、大中专毕业生、技术工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复退转业军人、自主创业人员等各类人力资源。 七、有关要求 1、各筹备组抓紧研究提出具体筹备方案报厅批准后执行。 2、各设区市劳动保障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举办此次人力博览会的重大意义,要积极与各地新闻媒体联系并取得支持,共同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3、各设区市劳动保障部门要积极《劳动法》颁布以来就业、培训、社会保障所取得的成果,主要形式以图表、照片、文字等为主,同时指定一位工作人员为联络员,并于六月三十日前报组委会筹备组。(联络人:彭永英,电话:7517325) 4、各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组织当地大中型企业及职介、培训机构等有关单位组团参展。重点是在充分调查模底的基础上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农村富余劳动力等求职应聘者或中介机构参与招聘求职活动,也可邀请省外各劳务协作单位、机构参会。相关事宜请与筹备组联系。 5、人力资源博览会是我厅首次举办的大型综合展会,涉及面广,时间紧,敬请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宣传媒体给予大力支持、配合。 6、各参会单位请于7月15日前与组委会筹备组联系。联系人:陈育红、闫德坤。联系电话:0591-7628241 7628242 7628243 传真:7628246
附:人力资源博览会筹备组人员名单
二OO四年五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劳动保障 人力资源 博览会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