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报告书
(一)概念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报告书是评估机构在完成评估工作后,向委托方提交的关于评估工作全过程和评估结果的书面报告。其内容是根据评估目的说明评估的程序、标准、依据和方法,阐明评估结果及其适用条件等。
* (二)作用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报告的作用有五条:
(1)是评估机构对被评估森林资源资产在特定条件下的公允价值提出的权威性意见;
(2)是评估机构履行委托协议情况的总结;
(3)是提供给委托方实现其评估目的,履行其经济行为可使用的有关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方面的特定文件;
(4)是界定评估机构完成评估业务后的法律责任的依据;
(5)是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行业管理部门对评估机构的职业道德、执业能力和执业水平检查监督的依据。
* (三)编制要求
(1)内容真实全面;
(2)依据充分可靠;
(3)逻辑严密系统;
(4)结论科学正确;
(5)叙述简明扼要;
(6)格式完整规范;
(7)装订结实整洁;
(8)报告提交及时;
(9)严守商业秘密;
(10)符合国家法规。
(四)评估报告书的结构
一份完整的评估报告书应包括正文和附件两个有机组成部分。
* 1、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报告的正文,包括:
(1)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写明评估机构名称、法人代表、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资格的类型及审批部门、资格取得时间。
(2)委托方及森林资源资产占有方。写明其单位名称、隶属关系、产权持有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简述森林资源资产占有方的概况。
(3)评估目的。写明经济性质类型、涉及有关方的名称、产权隶属关系及评估原因。
(4)评估范围和对象。说明评估涉及森林资源资产类型、数量、分布等。
(5)评估方法和评估过程。列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主要方法,并予以简单说明。
(6)评估原则。概括写明评估中遵循的主要原则。
(7)评估依据。概括写明评估依据的主要法律法规、标准和产权证明等。
(8)评估基准。写明唯一的评估基准日期,说明一切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9)评估结果。报告各类森林资源资产和总森林资源资产的评估价值。
(10)评估基准日后的调整事项。写明评估基准日后有效期内森林资源资产数量及作价标准发生变化时的处理原则。森林资源资产数量发生变化,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森林资源资产额进行相应调整。当评估方法为重置成本法时,应按实际发生额进行调整;若森林资源资产价格标准发生变化,并对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价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价值。如果评估工作结束前森林资源资产价格已经发生了显著变化,又无法改变评估基准日,但森林资源资产价格的调整方法简单、易于掌握时,应予以说明,提醒委托方在森林资源资产实际作价时,进行相应调整。
(11)评估结果的有效期。按现行规定,有效期为一年,即评估目的在评估基准日后的一年内实现时,要以评估结果作为底价或作价依据(还需结合评估基准日的期后事项的调整)。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
(12)评估结果有效的其他条件。须对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结果成立的前提条件予以明确申明。其中,必须写明评估结果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根据公开市场原则确定的现行公允市价,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法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其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对森林资源资产价值的影响。说明当前述条件以及评估中遵循的持续经营原则等其他情况发生变化时,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
(13)森林资源资产评报告的使用范围。写明未经评估机构同意,不得向委托方和评估报告审查部门之外的单位和个人提供,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媒体上。
(14)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5)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法人代表、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评估项目负责人和评估报告审核人签名,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盖章。
(16)评估报告提出日期。
* 2、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报告书附件
(1)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报告书附件目录。
(2)评估结果汇总表。写明各类森林资源资产、总森林资源资产的详细评估结果。
(4)企业清查森林资源资产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的核查报告。
(5)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
(6)能够表明经济情形涉及森林资源资产范围、对象的文件。
(7)土地使用权及其他重要森林资源资产的产权证明文件,包括土地使用权证、山林权证、合同、协议书、山林权图等能表明产权归属的文件。
(8)其他必要的文件资料附件。
* 3、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报告书送审专用材料
涉及国有森林资源资产占有单位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项目,须按国有森林资源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由委托方报送审核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报告、确认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结果。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还要报送《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报告书送审专用材料》,主要包括:
(1)关于《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报告书送审专用材料》使用范围的声明。
写明仅供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评估行业管理机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其授权的单位审查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报告书使用,材料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提供给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也不得见诸于公开媒体。
(2)各类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情况详细说明。包括具体评估方法、计算公式、主要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示例、评估中主要问题等。
(3)计价标准、重要计价依据和各种技术经济指标。
(4)运用收益现值法或其他方法对整体企业进行分析、验证评估的情况。当评估对象不是整体企业时不需此件。
(5)其他必要的文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