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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徐州市丰苑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提问时间:
2006/10/19 13:39:10
邮箱:
gzkf-081@163.com
问题:
如果办理了林权证,是否可以撤消
回复专家:
吕玉奎
,回复时间:
2006/10/19 14:02:27
已经颁发林权证的,要维护林权证的法律地位,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变更或撤消。除非有交叉、重复发证情况或争议方提出新的证据证明是对方的,才可以撤消。
回复专家:
张连翔
,回复时间:
2006/10/19 14:14:23
林权登记和林权证书的核发必须严格按照2000年国家林业局令第1号《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对违反法律规定和程序发放林权证书的,依法予以撤消;对违反法律规定占用基本农田植树的,一律不得发放林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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