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近几年来,“林权投资”、“合伙造林”这种新的投资方式频频被提起,2006年4月23日、5月19日《焦点访谈》栏目两次对云南美联木业等公司打着托管造林的幌子行诈骗之实的内幕进行了报道,这种“林权托管”的投资模式受到多方质疑。“林权投资”到底是“森林银行”还是“绿色陷阱”?近日,本报记者应聘北京兆林林业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河南分
公司,“零距离”观察这种“新型投资方式”。
●带着对高回报率的疑问应聘业务员
6月20日,记者接到市民宋先生的电话。
宋先生说,他应聘到北京兆林林业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做业务员。该公司是做林权交易的,公司把从四川买到的林木所有权转让给投资者,投资者用4万多元买回10亩林木的所有权,并将林木托管给公司看护,39个月林木砍伐后,投资者能够得到12万多元,利润近8万元。
利润这么大,是不是有水分?这种投资方式违规不?带着宋先生的疑问,记者开始了调查。
21日下午,记者以找工作的名义来到位于紫荆山路上的北京兆林林业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公司已经对30多名新人进行了一整天的培训。
接待人员介绍,该公司的总公司在北京,郑州是分公司,是一家以林业资源开发及综合利用为主的公司,这个分公司正在招聘人员。
填了个人简历后,一名公司领导当场对记者进行了面试。他简单地问了一下记者原来是做什么的,就通知记者第二天过来。记者表示想先了解一下公司的情况,这名领导说:“一句两句说不清楚,你来参加培训后就知道了。”
●4万元在3年内是怎样变成12万元的?
22日上午,记者来到这家公司,30多名新人正在培训。
主持培训的女子被称为张部长,张部长简单介绍了该公司的企业文化、公司制度等后,请出了该公司的法律顾问詹姆斯,为大家讲投资理财。
詹姆斯自我介绍说,他从台湾一所大学法律专业毕业,现在正在中国政法大学读刑法博士。他说,就目前的投资理财项目来说,有房地产、股票、保险、基金、定存、国债,但这些现在都已经不赚钱了,只有林业才是新兴的高回报的投资项目。“只有抓住了新的投资方式才能赚大钱。选择永远大于努力”。
郑州分公司的经理补充说,他们这家公司是全国第一家也是唯一一家进行林权交易的公司,所以,先投资的人肯定能掘得第一桶金。
据工作人员介绍,该公司在四川马边彝族自治县和峨边彝族自治县等地拥有大约20万亩林业的产权,林木已经生长了18年。
投资者只要拿出43800元(转让款39000元和管护费4800元)就可以从该公司购买10亩林权,然后投资者再把这些林木交给公司管护。投资者有两种投资周期,一种是半年,另一种是39个月。半年后或者39个月后,这些林木砍伐后卖给林业公司,投资者就可以拿到钱了。
林业公司给新聘员工算了一笔账:如果投资者购买半年的林权,投资43800元,10亩(投资林业的基本单位)柳杉每亩出木材11立方米,价格大约440元/立方米,10亩林地的价格为48400元,净赚4600元;如果是购买39个月的林权,同样是投资43800元,但由于投资周期长,回报更大。这些柳杉3年后胸径最细的为15.5厘米,最粗的为30厘米,平均为26厘米,每亩柳杉的出材率按最保守的算法为20.415立方米,每立方米按600元计算,10亩树林的总价格为122490元,去掉先期投入的43800元,投资者可以净赚78690元。
●林地到底存不存在,这是个问题
培训中还播放了公司拍摄的四川林地,证实林地是实际存在的、是可信的。然后,经理拿出一本“林权证”。他称,投资者可以拿到由国家林业局颁发的“林权证”。在这份“林权证”上,记者看到有国家林业局、四川省峨边县政府和县林业局的章,林地面积为10.3亩,林地四至也较明确。
现场有人提问,在投资的3年中,如果林业出现自然灾害怎么办?该公司领导拿出3份合同和保险书说,公司会和投资者签订《用材林转让合同》、《用材林管护合同》、《用材林收购合同》,来保障投资者的收益。同时,公司已经为投资者投资的林地上了保险,对有可能出现的火灾、冰雹、洪水、虫灾等投了保险,用来规避风险。
参加培训的有30多人,经过3天的培训,记者发现,被培训者都被林业的美好前景打动了。
“林业这个行业是个新兴行业。”刚毕业的大学生小徐憧憬着,“我虽然没有工作经验,但愿意与这个新兴行业一起成长、磨炼。”
6月27日上午,记者以郑州投资商的身份,给四川省马边彝族自治县林业局打电话,咨询该公司在当地是否取得“林权证”。该林业局林政资源管理股的一名姓袁的股长介绍,马边林业局没有给这家公司发放“林权证”,“林地一亩也没有卖给他们”。随后,记者又致电四川省峨边彝族自治县林业局。该县林业局资源林政管理股股长张劲松表示,截至目前,兆林公司在峨边有2000多亩的林权。
●“托管造林”,目前属于各部门监管的空白点
以托管造林为名进行圈钱,目前属于各部门监管的空白点。《焦点访谈》曝光云南美联木业“林业托管”骗局后,昆明市曾经组织公安、林业、工商、银监等几个部门,讨论如何界定和处理这个问题,可最终仍没结果。林业部门认为,美联木业并没有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林业部门找不到处罚的依据,因此无法处置。工商部门则认为,此事疑似非法集资,应该由银监部门来监管。而银监部门认为,无法认定这是否属于非法集资。
6月28日下午,记者来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简称河南银监局)。该局政策法规处多翠菊处长接受采访时表示,对于这种“本地集资,异地造林”的投资形式,她从来没有听说过,河南银监局也没有接到过这类投诉,这在河南属于比较新颖的投资方式。“作为我个人来讲,我不会投资这种项目”,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