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林业政策上的一个深层次问题。
按“森林法”的规定,农民采伐自家房前屋后的、非国家保护树种是不需要办理“采伐许可证”--农民“自用材”,但,要运输--还得办理“运输证”--办证就得交钱,这样就陷入了一个怪圈!
要解决这个问题,至少要省林业厅甚至是国家林业局才行!
《森林法实施细则》也有规定:
第十七条 凡采伐全民所有制单位经营的森林和林木、集体所有制单位所有的森林和林木以及农村居民自留山的林木,都必须纳入国家的年度木材生产计划;但采伐农村居民自留山的薪炭林除外。
第十八条 凡采伐林木都必须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但采伐竹子和不是以生产竹材为主要目的的竹林,以及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房前屋后自有的零星林木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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