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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sxqxwy     提问时间: 2011/11/26 22:40:06
邮箱:sxqxqxwy@163.com
问题:
 
你好,我想問下,我承包了一百多畝荒山,也辦理了林權證,現在我想在山上搞養殖,這個過程種可能會毀掉一些林地和林木,因為養殖的話肯定會建設一些場地設施,請問這種情況是否可以?是否有了林權證的山上只能搞林業建設而不能搞養殖?是否有這方面的政策有的話請一同給我,謝謝…
 

回复专家:步兆东,回复时间:2011/11/27 7:37:32

政府一直大力倡导养殖业!详细情况请你与当地林业局联系。
 

回复专家:吕玉奎,回复时间:2011/11/27 15:03:40

可以进行林下养殖,同时可以用部分林地建设生产用房,建议与当地林业局联系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11/11/27 15:32:44

可以搞林下养殖、种植,这就是发展“林下经济”,政策是允许的。但是您要在林地内建设生产用房,就该与当地林业局联系办理临时用地手续了。

 

回复专家:周贵龙,回复时间:2011/11/27 18:35: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第十八条 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需要占用林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修筑其他工程设施,需要将林地转为非林业建设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前款所称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是指: (一)培育、生产种子、苗木的设施; (二)贮存种子、苗木、木材的设施; (三)集材道、运材道; (四)林业科研、试验、示范基地; (五)野生动植物保护、护林、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木材检疫的设施; (六)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通讯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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