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限制移栽的大树外,一般大树移栽需办三证——采集证、检疫证、运输证。
采集证:由大树(胸径10厘米以上)所有者书面申请,填写《××省林木采集申请报告》的申请内容,由村、组、乡镇林业站初审,县、区林业局派员现场核实,填写《××省林木采集申请报告》核实情况,大树移栽者制定移栽方案,报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县、区林业局审核发证。
检疫证:需异地运输的,货主凭采集证向县级以上林业局森林检疫站申请检疫,检疫站检疫后,对符合条件的填制木材检疫证,否则不予办理。
运输证:移栽经营者持林木种苗经营许可证,凭采集证、检疫证在县级以上政务服务中心林业窗口办理运输证,实行凭证运输。
限制移栽的大树有以下几种:一是古树名木严禁损伤砍伐和移栽;二是重点保护植物名录的树木、自然保护区或森林公园内的树木、天然林木、防护林、风景林、母树林以及名胜古迹、革命纪念地、其他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的树木等禁止移植;三是对自然保护区以外的珍贵树木和林区内具有特殊价值的植物资源,应当认真保护,未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采伐和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