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10/12/1 18:24:25
林权可以流转(买卖)。
“山权”(使用权)可以买卖(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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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专家:吕玉奎,回复时间:2010/12/1 20:43:14
林权流转的规定在官方文件中具有代表性规定的是《森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以及《福建省森林资源流转条例》。《森林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规定的都是林权流转,如《森林法》第十五条规定:“下列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也可以依法作价入股或者作为合资、合作造林、经营林木的出资、合作条件,但不得将林地改为非林地”;再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则规定:“加快推进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在明确权属的基础上,国家鼓励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各种社会主体都可通过承包、租赁、转让、拍卖、协商、划拨等形式参与流转。”而《福建省森林资源流转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的森林资源流转是指森林、林木,以及林地使用权全部或者部分,依法由一方转移给另一方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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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专家:步兆东,回复时间:2010/12/2 17:08:12
山林权可以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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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专家:周贵龙,回复时间:2010/12/2 19:10:25
最时新的说法是“流转”。也就是说“买卖”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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