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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zhaojing1972     提问时间: 2010/9/25 20: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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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专家你们好,我现在有一个烦恼的事,请你们出出主意。事情是这样的:

 我家在2008年的时候买了一片红松林,在2009年的时候我们采摘了一次松塔,在今年我们碰到了一件让我们无法接受的事。这片红松林在我们买之前,卖主曾经包给第一方10年,第一方又转包给了第二方,第二方是与第一方签的会同,第二方已经采了五年,在这五年之中,他们使这片红松林发生了火灾,卖给我们林子的人非常不满,以违反合同为由,终止了与他们的合约,把林子卖给了我们,在这期间,第一方承包人已经去世,第二方承包人就找法院扣压了我们的松塔,给我们造成了很多损失。我想请问:

(!)我们有产权证,第二方承包人有权利这样做吗?这里是物权大于债权还是债权大于物权?

(2)法院第一次扣压时,把扣压的松塔地址都写错了,我们找法院理论,法院态度强硬,根本不理我们,法院是凭哪一条法律执行的?

(3)我们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力?如何把损失降到最低?

(4)我们有权力要求法院或第二方承包人包赔损失吗?如何做?

   谢谢各位专家,我心急如焚!盼早日答复!

 

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10/9/26 7:43:10

您只好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
 

回复专家:吕玉奎,回复时间:2010/9/26 8:19:00

建议请律师帮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回复专家:步兆东,回复时间:2010/9/26 19:16:45

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回复专家:周贵龙,回复时间:2010/9/27 21:17:48

请律师吧。

或者,把事情真相的全部,广泛地发到各个论坛上去,让网络的舆论监督来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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