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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zjsong     提问时间: 2010/9/8 16:4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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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中(包括森林火灾、偷砍盗伐等),应如何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目前,我们一般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林业工程师进行评估,没有专门的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其评估结果有效吗?法院采用这个评估结果进行判决是否可行?正规操作应该怎么进行?请专家给予解答为谢!

 

回复专家:步兆东,回复时间:2010/9/8 21:28:12

一般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林业工程师有资质的都可以进行评估,其评估结果是有效的。法院采用这个评估结果进行判决是可行的。
 

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10/9/9 7:02:57

只要有“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证书,符合人数要求和程序要求,出具的评估报告就具有法律效力。
 

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10/9/9 7:04:02

当然也可以请“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事务所来做评估,效力是一样的。
 

回复专家:吕玉奎,回复时间:2010/9/9 9:48:46

可以由县级林业调查设计队出具评估报告。
 

回复专家:周贵龙,回复时间:2010/9/9 22:51:42

最可靠的方法是请省林业司法鉴定所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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