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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kjyb1981     提问时间: 2010/2/18 13:12:00
邮箱:kjyb1981@163.com
问题:
 

2006年从村里承包一块100亩原村大队的荒茶山,有书面承包合同书,当时村干部5人都签字盖章了。2007年转型开垦种植杉树,现已成林。

1、问题在于山林证未转户(原山林证在手,等过户。)由于林业局办理过户需要太多费用一直未成功转户。请问各位专家有合同和原来在手山林证是否具有享有山林的一切权利?

2、现在周围的邻居都得了眼红病,连新上任的村长都想抠“油水”,现在在无政府相关政策和要求的情况下说是要加承包额。请问各位专家新上任的村长是否有权利要求加承包款?如果有,需要提供哪些条件?谢谢!祝你们春节快乐!

 

回复专家:步兆东,回复时间:2010/2/18 19:00:28

1、林业局办理过户需要费用是固定不变的。你必须马上转户办理“林权证”,方能法律承认。

2、新上任的村长也必须承诺“原来的合同”,否则。属于无理要求。


 

回复专家:kjyb1981,回复时间:2010/2/18 20:26:37

请问步专家:办理过户手续一般需要多少钱啊?现在过了几年了,如果现在办该如何是好?
 

回复专家:夏芬,回复时间:2010/2/19 2:51:09

     1、建议你马上转户办理“林权证”,取得法律承认。

     2、你以前签订的书面承包合同书现在依然是有效的,新上任的村长也必须承认“原来的合同”的有效性。


 

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10/2/19 15:54:26

建议您尽快办理“过户”手续,这对您来说是有利的。

“红眼病”可以理解,各地都有。但他们提出来的“加码”是没有依据的。


 

[修改] [删除] 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10-2-18 13:39:59

请您注意以下两原则:

承包方案应当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的承包原则。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林权证证书,是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


 

[修改] [删除] 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10-2-18 13:45:33

http://www.hicourt.gov.cn/theory/artilce_list.asp?id=5227

这里面有一篇文章,对您来说可能有用。


 

回复专家:吕玉奎,回复时间:2010/2/20 8:31:51

凭合同和原林权证申请办理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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