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陂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提升城区品位,促进区域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武汉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出发点,按照全市开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活动的统一部署,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题,坚持“城乡一体,林水相依,生态和谐”的理念,大力弘扬生态文明,提高全民的生态意识,提升黄陂形象和综合竞争力,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形成完善的林业生态体系、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不断推动我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二)创建原则
1、政府组织原则。在市创建领导小组的指导和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成立以区长为组长的黄陂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创建领导小组),在区创建领导小组的组织下开展具体工作,以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有效地进行。
2、全员参与原则。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在全区范围内大张旗鼓地宣传创建工作,调动全区社会力量的积极性,使全社会自觉参与创建活动。
3、目标管理原则。严格按照市创建要求,制定我区创建目标和标准,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由区创建领导小组与各责任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创建目标。
4、分步实施原则。根据创建的不同阶段,有计划、分步骤制订详尽的工作进度安排表,合理有序地安排创建工作。
5、效益兼顾原则。我区创建工作要与农村发展、农民增收密切结合,多造生态经济兼用林。造林要多结合经济林果茶板块基地建设开展。
二、工作目标
2008年启动创建工作,为 2010年武汉市基本达到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标准奠定基础。主要目标为:
(一)形成完善的林业生态体系:森林覆盖率确保达到36%,力争达到38%,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绿地率确保达到30%,力争达到33%,人均公共绿地8平方米以上,村湾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林网化达标率80%以上。
(二)形成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形成有机绿茶、高效经济林果、速生丰产林、花卉苗木、森林旅游等5个特色主导产业,建立林业产业板块基地45万亩。
(三)形成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森林生态基础设施全面加强,建立森林生态旅游基地8个,实现多数城镇居民出行平均500米内见休闲绿地。
三、工作重点
(一)稳步增加森林资源总量。一是加强造林补绿。充分利用现有空余林地和“四荒”资源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工作,实施碳汇造林、退耕还林、双低改造、破损山体复绿、血防兴林抑螺等工程项目,挖掘现有林业用地资源潜力。二是开发丘陵岗地。结合农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特色高效林业产业,充分开发垄岗丘陵资源。三是适度扩大林业用地。结合城镇总体规划,对生态重要地区、敏感区进行适当规划调整,扩大林业和绿化用地面积,增加林木资源总量。四是加强林木管护抚育。大力开展中幼龄林抚育工程、封山育林工程,促进新造林迅速成林、稀疏林地郁闭度达到0.2以上。通过上述措施,力争2010年之前使我区森林覆盖率每年增加1.2个百分点以上。
(二)加强城镇景观绿化。各城镇要大力推进“绿满滨水”、“拆墙透绿”、“景观道路”、“亲民绿化”等4大工程绿化景观。前川作为黄陂中心城区着重加强文体广场、市政广场、双凤亭公园、二龙潭公园等市民公共活动场所的绿化,其他城镇特别是口子城镇要加大城区内公共休闲绿地和片林建设,形成市民能接触到绿、享受到荫、观赏到景的方便、宜居生态休闲绿化设施,力争各社区、中心村配套公开活动场所建设以树木为主的800-1000平方米绿地。
(三)建立完善森林生态网络。一是水体林网化。积极实施长江防护林工程、滠水防护林工程,加强长江、滠水、界河等河流和湖泊等水体沿岸的生态保护和近自然水岸绿化,形成良好的水源涵养保护林网和森林生态走廊。二是道路林网化。沿京广铁路、岱黄、汉十、汉麻、汉英等快速出口通道、国省干线公路和区道开展造林绿化,加大生态公益林建设,形成绿化通道网络。三是农田林网化。按照300-500亩网格标准,积极完善农田林网体系,不断提升农田林网化水平。
(四)加强农村绿色家园建设。以农村“家园建设行动计划”为载体,大力发展绿色庭院经济,加强通湾道路绿化、四旁植树,完成全区592个建制村村湾绿化工程,植树600万株。同时加大林业板块基地建设,形成以苗木花卉、无公害茶、绿色水果等为主导的林业产业体系。
(五)提升生态休闲旅游功能。一是发展森林生态旅游。以黄陂丰富的山水资源为依托,发展森林生态观光与乡村休闲相结合的森林旅游业。重点实施北部木兰生态旅游区的景观改造工程,充分发挥森林保护区、环城森林生态工程、天河机场路造林绿化工程等区域和盘龙城遗址、木兰山、木兰天池、素山寺林场、木兰湖、清凉寨、古门冲等景区的森林资源作用,改善森林景观,增强生态旅游功能。二是建设生态村湾。结合新农村建设,积极发展建立一批生态休闲专业村。三是加强湿地保护。加强草湖、日光湖等湿地的建设与保护,力争将草湖建成省级湿地保护区,将日光湖建成市级湿地保护区,新建一批区级湿地保护区。建立日光湖湿地公园1个,使全区70%的湿地资源得到保护和合理利用。
(六)大力弘扬生态文化。充分发挥黄陂社会人文文化资源丰富的优势,将生态文化与各具特色的木兰文化、盘龙文化、二程文化等优秀地域文化有机融合,以人文文化促进生态文化发展。积极建立森林或湿地生态科普教育或培训基地,完善相关设施,强化生态科技普及,深入宣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存与发展理念。引导群众切身体会和参加生态建设与保护活动,广泛开展城市绿地或树木认建、认养、认管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参与绿化活动,继续扩大幸福林、三八林、青年林、友谊林等多类纪念林基地。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健全古树名木登记建档制度,加强对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加强以生态文明为主导的森林城市创建和各类林业法律法规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广大市民植绿、兴绿、爱绿、护绿的生态文明意识,提高市民创建活动的知晓率、参与率、支持率。
四、实施步骤
2008年为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规划启动年。创建活动分为组织发动、创建实施、自查验收3个阶段。
(一)组织发动。一是成立区创建领导小组,制订创建工作具体实施方案;二是召开区创建领导小组全体会议,与各有关责任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全面启动创建工作;三是利用多种形式宣传造势,在电视台开辟专题、专栏和专版,录制电视专题片,编辑大型画册。
(二)创建实施。一是开展森林城市现状调查,完善林业及绿地系统规划修订,高起点规划、建设、管理我区森林城市建设工作;二是启动一批重点工程,抓好城区大环境绿化,建设中心城区生态圈,实施人工造林、退耕还林、封山育林、村湾绿化、绿色通道建设和湿地保护;三是进一步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强化城市功能,大幅度提高城市品位,最终实现创建工作总体目标任务。
(三)自查验收。区创建领导小组创建工作自查。请市有关专家组对我区创建工作进行评审,力争2010年实现目标。
五、总体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地和区直各部门要从促进我区“两型社会”建设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思想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决策上来,提高对创建森林城市,改善人居环境,提升生态质量,促进全面发展的必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团结一心,奋发有为,按期完成各项创建任务。
(二)明确任务,强化管理。要严格按照我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标准和目标,有计划、分步骤地安排创建工作,加强目标管理,层层落实创建机构、创建方案、创建指标、创建经费、创建措施和创建进度,做到统一指挥,条块结合,责任上肩,管理有序,突出重点,全面提高。从2008年开始,创建森林城市工作将列入区人民政府绩效管理考核内容,区委、区政府将对创建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创建工作不力的单位将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三)创新机制,社会共建。采取政府领导,部门负责,全民参与的运行机制,形成社会共建工作局面。要拓宽资金渠道,区、乡财政要按总体规划,对重点造林绿化工程和创建活动按标准落实经费。同时,要积极整合策划项目,大力争取国家、省市在政策和资金上的扶持。积极研究制定优惠政策,建立激励机制,运用市场办法,广辟资金渠道,发动社会各界力量,投资造林绿化。进一步健全义务植树活动组织机制,依托划定的各类纪念林基地、义务植树点等大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尽责率达到80%以上。形成全民参与,社会共建的良好态势。
(四)突出重点,提升水平。一是把握创建重点,增加森林总量,坚持生态建设与生态保护并举。将荒山荒地、稀疏林地、宜林丘陵岗地造林作为重点,建设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风景游憩林、工业原料林和经济果木林,建设水系林网、道路林网和农田林网、提高森林覆盖率,促进国土面积的整体绿化水平提升。二是要把交通要道可视范围、城镇入口、主要道路及交叉点的造林绿化、园林水平的提高作为重点,建设一批有创意有特色的绿地景观。三是各城镇要抓好已有绿化的调整,重在提升档次,建设森林广场,发展垂直绿化和屋顶绿化,全方位拓展绿化空间,努力改善市民的居住环境。
(五)广泛宣传,大造声势。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在全区范围内大张旗鼓地宣传创建工作,不断扩大创建宣传的覆盖面,调动社会各方的积极性,使创建活动成为全区人民的自觉行动。
(六)积极配合,善始善终。要树立全区“一盘棋”的思想,区发改委、财政、交通、水务、农业、建设、教育等各部门及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群团组织,要在区创建领导小组的具体安排下各自开展相关工作,努力做到创建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反馈、有检查、有总结、有评比,切实加强监督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