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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lina     提问时间: 2010/2/1 17:00:21
邮箱:19402723@163.com
问题:
 
请问森林城市创建实施方案的文本格式是怎样的?
 

回复专家:步兆东,回复时间:2010/2/1 17:05:41

汝阳县配合洛阳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  

  为配合洛阳市做好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促进可持续发展,根据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具体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十七届三中全会要求,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题,通过开展造林绿化、森林资源保护等活动,大力弘扬生态文明,提高全县群众的生态意识,提升城市形象和综合竞争力,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形成完善的林业生态体系、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不断推动我县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为洛阳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贡献力量。二、工作目标    自2008开始,用2年时间,进一步提高荒山绿化、村庄绿化、城区绿化、道路绿化、河道绿化、庭院绿化水平,提高森林资源保护能力,普及生态知识,发展生态文化,积极配合洛阳市做好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力争到2009年使全县各项指标达到要求,积极支持洛阳市全面达到国家森林城市标准。三、工作重点    (一)深入开展造林绿化活动,提高森林资源的质量和效益,充分发挥森林在改善生态方面的作用。在山区继续实施生态公益林工程,加强中幼林抚育和低质低效林改造。对个别植被覆盖率低的地块,营造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有步骤地实施生态移民,矿区修复,以减轻生态压力。在中部丘陵区加强对宜林荒山荒地的综合治理,因地制宜营造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逐步改善水土流失状况。利用立地条件较好的宜林荒山荒地发展黄连木、油桐等生态、经济效益兼优、市场前景广阔、易被群众接受的生态能源林;结合区域特点与群众意愿,利用产量低而不稳的坡耕地、土层深厚肥沃的宜林荒山荒地,建设名特优经济林基地,在提高森林植被覆盖率的同时,带动群众增收致富。在北部平原区,营造高标准农田林网,在立地条件适宜的地方,大规模营造以杨树为主的速生丰产林、建设以葡萄、桃、李、杏、樱桃等时令鲜果为主的经济林基地。2008—2009年,使主要道路、河流两侧、水库及景区周边荒山荒地绿化率达到90%以上,对已绿化的道路进行补植,新建设道路实现通车当年绿化。对历年来退耕还林地进行全面普查,认真落实补助政策,巩固退耕还林成果。   (二)加强城区绿化美化,注重绿化成效,提高景观水平。按照“统筹安排、合理布局”的原则,结合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继续增加广场、游园、街头绿地等公园绿地面积,基本满足500米服务半径的要求。城市绿地建设坚持植物造景、以人为本原则,使园林设施功能更齐全。在植物配置上以乡土树种为主,增加乔木栽植量,适当引进外来植物,丰富园林植物种类,乔、灌、花、草、藤相结合,营造近自然植物群落,形成合理的生态复层结构,使城市绿地的观赏性与实用性有机结合起来。积极倡导和推广立体绿化,在河渠坡面、道路护坡栽植攀援、垂吊植物,尽快实施垂直绿化,最大限度地拓展绿化空间。有选择、有计划地实施楼体和屋顶绿化,鼓励和引导单位、居民家庭阳台绿化。进一步完善河流沿线的林带,绿化率达95%以上。在城区入口处,结合区域地形营造适当比例的风景林,选择与区域人文、自然相和谐的绿化美化树种,并点缀山石、小品和标志性雕塑。    (三)搞好村庄绿化,建设绿色新农村。结合正在开展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充分利用空闲地开展村中道路绿化、村中空地、农户庭院绿化、建设围村林带。村中道路、河渠两则栽植1—2行树木,相间配置常绿树和花灌木,绿化率达到95%以上。公共隙地以花灌木、常绿树和用材林为主,公共隙地可修建绿地,可建成街头游园、街心公园等公共休闲场所。庭院绿化以栽植灌、藤和果树为主,达到绿化、美化、香化的效果。在全面绿化的同时,每年建设10个高标准绿化示范村。   (四)大力弘扬生态文化。依托森林公园建立生态科普教育或培训基地,完善相关设施,强化生态科技普及。进一步健全义务植树活动组织机制,鼓励全民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尽责率达到80%以上,广泛开展城市绿地或树木认建、认养、认管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参与绿化活动,继续扩大三八林、青年林、友谊林等各类纪念林基地。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健全古树名木登记建档制度,加强对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加强以生态文明为主导的森林城市创建和各类林业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继续办好汝阳杜鹃花节、炎黄文化节等节会活动,组织好全民义务植树节、森林防火宣传月、爱鸟周等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广大群众植绿、兴绿、爱绿、护绿的生态文明意识,提高群众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参与率、支持率。四、工作步骤    创建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组织动员阶段    1.成立县创建领导小组,成立工作机构,结合实际制订创建工作具体实施方案。    2.召开创建动员大会,分解落实任务到各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    3.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   (二)创建实施阶段    组织实施规划的各项工程。2008年底前完成全部古树名木排查和建档保护及生态科普教育基地建设。2009年3月底前完成全部绿化工程。    (三)迎接验收阶段    根据洛阳市工作安排,积极配合市创森办工作,力争在2009年实现达标。五、保护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相关部门要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专门机构具体负责创建工作,县创建指挥部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反馈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和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部门要从构建和谐洛阳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对创建森林城市,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促进城市全面发展的必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团结一心,奋发有为,积极配合洛阳市按期完成各项创建任务。   (三)明确任务,强化管理。要严格按照国家森林城市标准和市创森办的具体安排,有计划分步骤地安排创建工作,加强目标管理,层层落实创建机构、创建方案、创建指标、创建经费、创建措施和创建进度,做到统一指挥,条块结合,责任明确,管理有序,突出重点,全面提高。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在全县范围内通过设置大型公益宣传牌,制作标语、广告牌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县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要开设专栏、专题报道,宣传创建过程中的典型经验和作法,对反面典型进行曝光,创建办要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创建摄影作品比赛、创建文明用语征集等活动。使全县人民都能够了解创建的重要性,认识到自己在创建中的责任,使创建成为全县人民的自觉行动,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   (五)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创建工作涉及面广,需要各部齐心协力。各单位要服务大局,按照市、县创建办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互相支持,积极主动,创造性开展工作,促进问题的有效解决。同时,要积极配合项目,大力争取国家、省在政策和资金上的扶持。积极研究制定优惠政策,建立激励机制,运用市场办法,广辟资金渠道,发动社会各界力量,投资造林绿化。依托划定的各类纪念林基地、义务植树基地等大力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形成全民参与,社会共建的良好态势。


 

回复专家:步兆东,回复时间:2010/2/1 17:06:28

广州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扎实推进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和指导思想  (一)基本原则。民生为本、生态优先;林水结合、城乡一体;政府主导、公众参与。  (二)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实施“森林围城、森林进城”战略,以城市、森林、民生为主题,大力推进青山绿地等重点林业工程建设,努力构建以“林带+林区+园林”为框架、森林植被为主体的国土生态安全体系,有效提升广州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实现“生态广州”、“绿色亚运”。  二、工作目标  根据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结合我市实际,创建森林城市分三个阶段,即三步发展目标:  第一阶段:2007年,在各类指标达标的基础上,大力推进青山绿地二期工程,进一步优化广州生态环境;取得第五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举办权。  第二阶段:2008年,举办第五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并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第三阶段:巩固和发展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成果,实施持续推进城市森林建设方案,大力发展人本林业和社区绿化,实现城乡绿化一体化,服务“绿色亚运”和生态广州建设。  三、组织领导  成立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和推进我市创建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张广宁市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由陈国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赵南先副秘书长、市林业局郭清和局长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府办公厅,市发改委、科技局、公安局、财政局、国土房管局、建委、交委、水利局、农业局、文化局、环保局、规划局、市政园林局、新闻出版和广电局、林业局、旅游局、公路局、文明办及各区、县级市政府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陈国副市长担任,副主任由赵南先副秘书长及市委宣传部、市府办公厅和市林业局、市政园林局的负责人担任。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创建工作,同时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等管理制度,加强检查督促,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总结、部署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实行目标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各单位成立的领导小组名单于2007年9月30日前报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任务与分解  详见广州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附件)。  五、实施步骤  根据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考核验收程序,结合我市工作实际,举办“中国城市森林论坛”和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分为五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2006年11月至2007年8月):完成申报、分解及下达工作任务、签订举办论坛协议。  1.2006年11月至12月,向国家林业局递交申请报告(已完成)。  2.2007年1月至6月:对照国家森林城市指标,全面检查核实广州各项绿化指标;各相关部门及各区、县级市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分解下达工作任务;完成青山绿地二期工程年度项目设计、用地、拆迁、青苗补偿、施工招投标等。  3.2007年7月至8月:由市主要领导向国家林业局汇报情况,并商议举办2008年第五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相关事宜。  (二)第二阶段(2007年8月至10月):启动宣传发动及迎接检查。  1.2007年8月至9月: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和广州“森林与城市群发展”论坛实施方案。  2.2007年8月至10月:宣传发动,迎接国家评审专家组考察。  (1)收集汇编材料,包括:技术总报告、城市森林指标体系调查报告、总体工作总结、创建工作主要环节的各类请示、报告、函、会议纪要等;各类林业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青山绿地工程规划等;各类法规如生态公益林管理条例、森林公园管理条例等;各部门、各区(县级市)城市绿化建设任务、实施方案、完成情况等。  (2)拟订专家考察和接待工作方案。  (3)制作广州城市森林建设宣传片,向国家创建森林城市评审专家组展现广州生态建设成就。  3.2007年:全面推进青山绿地二期工程。  (三)第三阶段(2007年10月至12月):全面开展宣传发动及检查各项工程建设完成情况,积极筹备“中国城市森林论坛”。  1.各部门、各级政府全面检查各项任务完成情况。  2.制订2008年第五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方案。  3.2007年12月,举行“森林与城市群发展”科技论坛。  (四)第四阶段(2007年12月至2008年3月):积极推进“中国城市森林论坛”前期准备工作。  1.2008年1月,全面开展宣传发动工作。  2.邀请有关国际组织、国内外城市市长,特别是与广州缔结友好城市的国外城市市长。  3.各部门、各级政府继续推进城市森林建设与检查。  (五)第五阶段(2008年3月至10月):举办“中国城市森林论坛”。  1.落实各项筹备工作。  2.举行第五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  六、保障措施和经费预算  (一)加大资金投入,确保任务完成。各级政府要抓紧落实城市森林建设资金,由各牵头单位纳入本部门专项预算,再统一纳入政府财政年度预算。  (二)健全林业法规,加强队伍建设。认真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已经颁布的80多项林业法律、法规和规章,进一步完善林业重点工程建设、湿地保护及国土绿化等法规或规章,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和装备建设,加大执法力度,保护绿化成果。


 

回复专家:步兆东,回复时间:2010/2/1 17:07:05

黄陂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提升城区品位,促进区域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武汉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出发点,按照全市开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活动的统一部署,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题,坚持“城乡一体,林水相依,生态和谐”的理念,大力弘扬生态文明,提高全民的生态意识,提升黄陂形象和综合竞争力,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形成完善的林业生态体系、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不断推动我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二)创建原则

1、政府组织原则。在市创建领导小组的指导和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成立以区长为组长的黄陂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创建领导小组),在区创建领导小组的组织下开展具体工作,以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有效地进行。

2、全员参与原则。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在全区范围内大张旗鼓地宣传创建工作,调动全区社会力量的积极性,使全社会自觉参与创建活动。

3、目标管理原则。严格按照市创建要求,制定我区创建目标和标准,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由区创建领导小组与各责任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创建目标。

4、分步实施原则。根据创建的不同阶段,有计划、分步骤制订详尽的工作进度安排表,合理有序地安排创建工作。

5、效益兼顾原则。我区创建工作要与农村发展、农民增收密切结合,多造生态经济兼用林。造林要多结合经济林果茶板块基地建设开展。

二、工作目标

2008年启动创建工作,为 2010年武汉市基本达到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标准奠定基础。主要目标为:

(一)形成完善的林业生态体系:森林覆盖率确保达到36%,力争达到38%,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绿地率确保达到30%,力争达到33%,人均公共绿地8平方米以上,村湾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林网化达标率80%以上。

(二)形成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形成有机绿茶、高效经济林果、速生丰产林、花卉苗木、森林旅游等5个特色主导产业,建立林业产业板块基地45万亩。

(三)形成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森林生态基础设施全面加强,建立森林生态旅游基地8个,实现多数城镇居民出行平均500内见休闲绿地。

三、工作重点

(一)稳步增加森林资源总量。一是加强造林补绿。充分利用现有空余林地和“四荒”资源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工作,实施碳汇造林、退耕还林、双低改造、破损山体复绿、血防兴林抑螺等工程项目,挖掘现有林业用地资源潜力。二是开发丘陵岗地。结合农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特色高效林业产业,充分开发垄岗丘陵资源。三是适度扩大林业用地。结合城镇总体规划,对生态重要地区、敏感区进行适当规划调整,扩大林业和绿化用地面积,增加林木资源总量。四是加强林木管护抚育。大力开展中幼龄林抚育工程、封山育林工程,促进新造林迅速成林、稀疏林地郁闭度达到0.2以上。通过上述措施,力争2010年之前使我区森林覆盖率每年增加1.2个百分点以上。

(二)加强城镇景观绿化。各城镇要大力推进“绿满滨水”、“拆墙透绿”、“景观道路”、“亲民绿化”等4大工程绿化景观。前川作为黄陂中心城区着重加强文体广场、市政广场、双凤亭公园、二龙潭公园等市民公共活动场所的绿化,其他城镇特别是口子城镇要加大城区内公共休闲绿地和片林建设,形成市民能接触到绿、享受到荫、观赏到景的方便、宜居生态休闲绿化设施,力争各社区、中心村配套公开活动场所建设以树木为主的800-1000平方米绿地。

(三)建立完善森林生态网络。一是水体林网化。积极实施长江防护林工程、滠水防护林工程,加强长江、滠水、界河等河流和湖泊等水体沿岸的生态保护和近自然水岸绿化,形成良好的水源涵养保护林网和森林生态走廊。二是道路林网化。沿京广铁路、岱黄、汉十、汉麻、汉英等快速出口通道、国省干线公路和区道开展造林绿化,加大生态公益林建设,形成绿化通道网络。三是农田林网化。按照300500亩网格标准,积极完善农田林网体系,不断提升农田林网化水平。

(四)加强农村绿色家园建设。以农村“家园建设行动计划”为载体,大力发展绿色庭院经济,加强通湾道路绿化、四旁植树,完成全区592个建制村村湾绿化工程,植树600万株。同时加大林业板块基地建设,形成以苗木花卉、无公害茶、绿色水果等为主导的林业产业体系。

(五)提升生态休闲旅游功能。一是发展森林生态旅游。以黄陂丰富的山水资源为依托,发展森林生态观光与乡村休闲相结合的森林旅游业。重点实施北部木兰生态旅游区的景观改造工程,充分发挥森林保护区、环城森林生态工程、天河机场路造林绿化工程等区域和盘龙城遗址、木兰山、木兰天池、素山寺林场、木兰湖、清凉寨、古门冲等景区的森林资源作用,改善森林景观,增强生态旅游功能。二是建设生态村湾。结合新农村建设,积极发展建立一批生态休闲专业村。三是加强湿地保护。加强草湖、日光湖等湿地的建设与保护,力争将草湖建成省级湿地保护区,将日光湖建成市级湿地保护区,新建一批区级湿地保护区。建立日光湖湿地公园1个,使全区70%的湿地资源得到保护和合理利用。

(六)大力弘扬生态文化。充分发挥黄陂社会人文文化资源丰富的优势,将生态文化与各具特色的木兰文化、盘龙文化、二程文化等优秀地域文化有机融合,以人文文化促进生态文化发展。积极建立森林或湿地生态科普教育或培训基地,完善相关设施,强化生态科技普及,深入宣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存与发展理念。引导群众切身体会和参加生态建设与保护活动,广泛开展城市绿地或树木认建、认养、认管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参与绿化活动,继续扩大幸福林、三八林、青年林、友谊林等多类纪念林基地。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健全古树名木登记建档制度,加强对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加强以生态文明为主导的森林城市创建和各类林业法律法规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广大市民植绿、兴绿、爱绿、护绿的生态文明意识,提高市民创建活动的知晓率、参与率、支持率。

四、实施步骤

2008年为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规划启动年。创建活动分为组织发动、创建实施、自查验收3个阶段。

(一)组织发动。一是成立区创建领导小组,制订创建工作具体实施方案;二是召开区创建领导小组全体会议,与各有关责任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全面启动创建工作;三是利用多种形式宣传造势,在电视台开辟专题、专栏和专版,录制电视专题片,编辑大型画册。

(二)创建实施。一是开展森林城市现状调查,完善林业及绿地系统规划修订,高起点规划、建设、管理我区森林城市建设工作;二是启动一批重点工程,抓好城区大环境绿化,建设中心城区生态圈,实施人工造林、退耕还林、封山育林、村湾绿化、绿色通道建设和湿地保护;三是进一步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强化城市功能,大幅度提高城市品位,最终实现创建工作总体目标任务。

(三)自查验收。区创建领导小组创建工作自查。请市有关专家组对我区创建工作进行评审,力争2010年实现目标。

五、总体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地和区直各部门要从促进我区“两型社会”建设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思想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决策上来,提高对创建森林城市,改善人居环境,提升生态质量,促进全面发展的必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团结一心,奋发有为,按期完成各项创建任务。

(二)明确任务,强化管理。要严格按照我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标准和目标,有计划、分步骤地安排创建工作,加强目标管理,层层落实创建机构、创建方案、创建指标、创建经费、创建措施和创建进度,做到统一指挥,条块结合,责任上肩,管理有序,突出重点,全面提高。从2008年开始,创建森林城市工作将列入区人民政府绩效管理考核内容,区委、区政府将对创建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创建工作不力的单位将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三)创新机制,社会共建。采取政府领导,部门负责,全民参与的运行机制,形成社会共建工作局面。要拓宽资金渠道,区、乡财政要按总体规划,对重点造林绿化工程和创建活动按标准落实经费。同时,要积极整合策划项目,大力争取国家、省市在政策和资金上的扶持。积极研究制定优惠政策,建立激励机制,运用市场办法,广辟资金渠道,发动社会各界力量,投资造林绿化。进一步健全义务植树活动组织机制,依托划定的各类纪念林基地、义务植树点等大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尽责率达到80%以上。形成全民参与,社会共建的良好态势。

(四)突出重点,提升水平。一是把握创建重点,增加森林总量,坚持生态建设与生态保护并举。将荒山荒地、稀疏林地、宜林丘陵岗地造林作为重点,建设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风景游憩林、工业原料林和经济果木林,建设水系林网、道路林网和农田林网、提高森林覆盖率,促进国土面积的整体绿化水平提升。二是要把交通要道可视范围、城镇入口、主要道路及交叉点的造林绿化、园林水平的提高作为重点,建设一批有创意有特色的绿地景观。三是各城镇要抓好已有绿化的调整,重在提升档次,建设森林广场,发展垂直绿化和屋顶绿化,全方位拓展绿化空间,努力改善市民的居住环境。

(五)广泛宣传,大造声势。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在全区范围内大张旗鼓地宣传创建工作,不断扩大创建宣传的覆盖面,调动社会各方的积极性,使创建活动成为全区人民的自觉行动。

(六)积极配合,善始善终。要树立全区“一盘棋”的思想,区发改委、财政、交通、水务、农业、建设、教育等各部门及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群团组织,要在区创建领导小组的具体安排下各自开展相关工作,努力做到创建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反馈、有检查、有总结、有评比,切实加强监督指导。



 

回复专家:夏芬,回复时间:2010/2/1 17:26:25

   请参考:

http://www.baidu.com/s?tn=site888_pg&lm=-1&word=%C9%AD%C1%D6%B3%C7%CA%D0%B4%B4%BD%A8%CA%B5%CA%A9%B7%BD%B0%B8


 

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10/2/1 20:41:14

http://cache.baidu.com/c?m=9d78d513d9d430a44f9ee2697c15c0101d4381132ba7d1020ed18439e0732d43506793ac57240774d5d20c1116dc434beb802103441450b08cb9fb5daeb085295f9f5731676cf05662d10edfc15262817e9f00afe95bf0bb832f8eeb9796c85424900e592fc1aad8061714bd3aad5026e3d1c814080313b8e93478a35a75239b3e1cb547feeb2f320486f3db4149c521d1661180af42ea784deb&p=ce769a4e949d08f10abd9b7f0a48&user=baidu

请您登陆查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洪山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10/2/1 20:43:18

http://cache.baidu.com/c?m=9d78d513d9d431a94f9995697c15c015684381132ba6a30209d68449e3732b475016e5ac57540777d9d27d1716df424b9e832102461456b78cc9f85dacb0855b599f5637676a825613a30edfca5154c437e129fed91bf0bb8025e2ddc5a3d84322b944767197f1fb4d7011dd1f860341e1b1e942011850e4e26a23b91b6028ec3e5df302bcf7321959dde1dd2b199e6ec76166c6f328f86a58ff0eec4b5e7c59f50df4504c7371a51727e2443f0699e95bfa6c794221bd4ab5bbc0a1ec3c8ddbe1359cffdcaf58cf26b99b&p=9c74cf0a9c904eaf08e2912416&user=baidu

请您登陆查阅: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创建国家森林
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回复专家:周贵龙,回复时间:2010/2/1 20:48:04

http://www.tianmen.gov.cn/root10/szbm/0021/200912/t20091216_136133.html

天门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

 


 

回复专家:吕玉奎,回复时间:2010/2/3 11:00:12

关于重庆市主城区建设森林城市实施方案

国家园林城市和森林重庆建设都是以“生态、景观、宜居”为目的,其目标和内涵是一致的,是一脉相承的。在一个城市同时提出两个创建目标,有利于增强城市竞争力、凝聚力和吸引力,提升城市形象,有利于城市的长远发展。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建设生态文明,进一步改善城市生态和人居环境,努力提升城市形象,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和环境和谐发展,按照“314”总体部署要求,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森林工程建设的决定》(渝委发〔2008〕23号)和《森林重庆城市建设规划》,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总体目标及具体指标
    (一)总体目标
    近期(2006-2009年)创建成为国家园林城市,中期(2008-2012年)各项指标达到或超过国家森林城市标准和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远期(2017年)达到国家宜居城市标准。
    (二)具体指标
    1.城市绿地规划指标。近期,2009年建成国家园林城市,绿地率达到33%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38%以上,人均公园绿地达到10平方米以上;中期,2012年建成森林重庆和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城市绿地率达到36%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人均公园绿地达到12平方米以上;远期,2017年达到国家宜居城市标准,城市绿地率达到39%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42%以上,人均公园绿地达到15平方米以上。
    2.森林规划指标。近期,2009年城市森林覆盖率达到28%以上;中期,2012年城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5%以上;远期,2017年城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8%以上。
    江、河、溪、湖和水库等水体沿岸注重自然生态保护,加强公路、铁路通道的绿化,城市树种丰富,其它各项指标达到或超过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将我市建设成为以自然环境为载体、城市绿化为基础、城市森林为骨架、城市景观为形象的城市森林,实现城中有森林,出门见绿色、鲜花开四季,山水林相映的森林重庆目标,最终达到生态宜居城市。
    二、城市森林工程(一期)建设的主要任务
    按照国家森林城市标准要求,结合《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重庆市都市区绿地系统规划》、《森林重庆主城区建设规划》,在城市大力开展“四山”保护与生态修复工程、城市森林系统建设工程、城市主次干道绿化带建设工程、公园体系建设工程、立体绿化建设工程、单位绿地建设工程,另外开展主城周边苗圃建设。
    (一)实施“四山”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严格执行《重庆市人民政府令(2007年第204号)》,加强对缙云山、中梁山、锣山、明月山(以下简称“四山”)地区开发建设管制,保护好“四山”现有森林资源。同时严格控制新审批项目,对现有建设项目要加强监控,对破坏山体、生态、景观的项目要坚决取缔,对现有建筑做到不增大、不增高、不增量,根据条件逐步减量和进行生态移民,对建设量大的要进行减量,控制建设容量、规模,对已经被破坏的山体要进行生态修复,对林相单一的要进行改造,将“四山”建设成为具有良好生态和优质景观的城市肺叶。同时对具备了游览条件的区域进行改造,完善休憩浏览设施,完善与城市相连接的通道,增加游人进入度,使之成为独具重庆特色的城市森林郊野公园。
    (二)实施城市森林系统工程
    城市森林系统建设工程主要包括城市干道出入口向外辐射森林建设工程、内外环道路森林带建设工程、城市组团森林隔离带建设工程、城市立交森林建设工程(按不影响交通视线和行车安全的原则)、城市山际线森林建设工程、城市小森林建设工程。城市森林系统建设工程按照城市生态林模式,以城市生态学、植物群落学为指导,结合景观建设,以高大乔木为主,乔灌木与地被相结合,通过植物的合理搭配,形成季相变化明显、层次结构分明、生态效果突出、色彩变化丰富的良好景观效果,构建成为完善的城市森林体系。
    (三)实施城市主次干道与水体环境绿化建设工程
    对城市的主次干道进行全面绿化,注重与周边自然、人文景观的结合与协调,形成绿色通道。对江、河、湖、溪、水库等水体环境进行生态保护,水岸绿化率达80%以上。
    1.实施“两江四岸”景观带建设,做到“退让、疏散、绿化、亲水”,在不影响防洪安全的前提下,采用自然亲近水岸的绿化模式,形成城市特有的景观带。
    2.进一步充实完善提高城市主次干道的绿化质量,建设一批城市绿色廊道、景观大道、鲜花大道,形成四季有花、色彩优美、层次丰富、季相变化明显,令人赏心悦目的城市园林景观。
    (四)实施公园体系建设工程
    按照城市公园体系,打造国家重点公园、市级公园、区级公园、社区级公园、绿化广场、街头游园和郊野公园。新建设一批市级公园,其中有条件的市级公园按照国家重点公园标准要求进行打造。同时建设一批区级公园和社区级公园,建设一批城市绿化广场,改造一批老公园。城市公园建设要充分利用自然条件,以植物造景为主,少硬质铺装,多种树、种大树,最大限度的增加绿量,形成城市中森林公园的效果,充分体现植物多样性,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减少城市热岛效应。社区公园、街头游园、绿化广场建设要与危旧房拆迁改造相结合,按照绿地系统规划和城市“增绿、留白”的原则,以合理的服务半径,消除绿化服务盲区,达到居民出行500米就能够享受绿色空间环境的要求。
    (五)实施立体绿化建设工程
    充分利用我市山地城市特点,大力实施立体绿化。对屋面绿化、坡面绿化、阳台、篱笆和栏杆绿化、堡坎绿化、桥体柱体(立交桥、高架路、轻轨等)进行全面绿化,采取垂吊、攀援等方式,形成山地绿化特色。大力推进屋顶绿化,鼓励市民对阳台进行绿化,共同为绿化美化城市做贡献。
    (六)实施单位绿地建设工程
    严格控制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严禁调、转绿地性质。通过推进园林“三创”工作,按照政府搭台,社会参与的形式,动员和鼓励更多的单位参与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小区和园林市街的创建活动。调动全社会积极参与创建工作,做好对现有绿化效果较好单位的绿化保护工作,积极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搞好绿化,提高单位的绿化覆盖率和绿化面积以及绿化品质。
    通过拆危旧房增绿、留白,合理完善城市绿地体系,增加城市绿量。通过组织开展“园林乡镇”、“园林庭院”等创建活动,在城市农民居住区建设相对集中的绿地,实施农民住宅的四旁绿化、庭园绿化,改善居住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形成城乡协调的创建体系。
    三、城市森林工程(一期)建设的组织领导
    (一)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森林工程建设的决定》(渝委发〔2008〕23)要求,已成立市建设森林重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市园林局成立城市森林工程建设办公室,与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负责城市森林工程(一期)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森林重庆城市建设办公室负责城市森林重庆建设日常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工作计划,年度考核、检查和验收方案,组织实施和推动城市森林重庆建设的各项工作。
    (三)各工作组按照各自的职责,拟定所担负工作任务的实施方案、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1.项目建设组。督促和推动缙云山、中梁山、铜锣山、明月山(以下简称“四山”)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城市森林系统建设工程、城市主次干道绿化带建设工程、公园体系建设工程、立体绿化建设工程、单位绿地建设工程,以及城市苗圃建设工程。(1)实施“四山”森林保护修复工程
    负责“四山”的生态保护、修复及管理,对被破坏的山体进行生态修复、林相差的进行改造、植被进行恢复,将“四山”建成生态良好、优良景观的城市肺叶和独具重庆特色的城市森林郊野公园。
    责任单位及分工:市规划局负责规划和建设控制,市林业局负责组织林相改造,市法制度办负责保护的立法工作,市环保局负责环境指标的监测,项目所在地区政府负责保护修复工程的实施。其中:南山的生态保护、修复,责任单位市园林局、南岸区政府;铁山坪的生态保护、修复责任单位江北区,市林业局协助;玉峰山的生态保护、修复,责任单位渝北区,市林业局协助;缙云山的生态保护、修复,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北碚区协助;中梁山生态保护、修复责任单位九龙坡区、市林业局协助;歌乐山生态保护、修复责任单位沙坪坝区,市林业局协助。
    (2)实施城市森林系统工程
    城市高速6大出入口向外辐射30公里,道路两旁各建设80米宽森林带,30公里以外道路两旁各建设30-50米宽森林带;内环外环道路森林带;城市组团森林隔离带;城市立交森林;城市山际线保护;城市小森林等。责任单位:市林业局负责城市城市高速6大出入口向外辐射30公里,道路两旁各建设80米宽森林带的实施;市规划局负责实施城市森林和城市山际线保护规划;市发改委负责实施城市森林系统工程的立项;市园林局负责城市组团森林隔离带建设,具体组织实施由项目涉及地区政府。主城各区政府和各业主单位负责城市立交森林的实施。
    (3)实施城市主次干道绿化与水体环境绿化建设工程
    对城市的主次干道进行全面绿化,注重与周边自然、人文景观的结合与协调,形成绿色通道。
    负责城市的主次干道绿化带的建设。对绿化带扩容、增量、添色、添景,重点实施“两江四岸”景观带建设;进一步完善提高城市主次干道的绿化质量,建设一批城市绿色廊道、景观大道、鲜花大道。牵头单位:市园林局,责任单位:主城各区政府和各业主单位。
    负责对城市江、河、湖、溪、水库等水体环境进行生态保护,水岸绿化。牵头单位:市水利局,责任单位:主城各区政府和各业主单位。
    (4)实施公园体系建设工程
    负责城市城市公园建设。打造国家重点公园、建设一批市级公园、一批区级公园、一批社区级公园、一批绿化广场、一批街头游园和郊野公园。改造一批老公园,提升老公园的景观质量。牵头单位:市园林局,责任单位:市规划局、主城各区政府和各业主单位。
    (5)实施立体绿化建设工程
    负责屋面绿化、坡面绿化、阳台、篱笆和栏杆绿化、堡坎绿化、桥体、柱体(立交桥、高架、轻轨等)进行绿化。牵头单位:市园林局,责任单位:主城各区政府和各业主单位。
    (6)实施单位绿地建设工程
    各建设单位负责对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的实施。深入开展园林“三创”工作,鼓励、调动辖区的社会单位参与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小区和园林市街的创建活动,调动全社会积极参与创建工作,负责对现有绿化效果较好单位的绿化保护工作。牵头单位:市园林局,责任单位:主城各区政府和各业主单位。
    另通过拆危旧房增加绿地和绿量。按照规划负责对危旧房改造中的地块进行绿化建设。牵头单位:市建委,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园林局、主城各区政府和各业主单位。
    2.督促保障组。按照城市建设森林重庆实施方案分解的任务,分级负责筹措建设资金,开展宣传动员等,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牵头单位:市政府督查室,责任单位:市政府新闻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建委、市园林局、主城各区政府。
    (1)建设资金落实工作。分级负责筹措建设资金。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建委、市园林局、市相关部门、主城各区政府和各业主单位。
    (2)任务督办工作。按照本实施方案分解的任务,实施督查督办,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牵头单位:市政府督查室,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园林局、主城各区政府。
    (3)宣传工作。按照城市森林重庆各阶段工作任务进行广泛宣传,晓谕社会,负责有关资料的收集。牵头单位:市政府新闻办,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局、市园林局、主城各区政府。
    四、建设城市森林工程(一期)的保障措施
    (一)建立完善建设森林重庆用地和经费投入机制
    1.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重庆市重庆建设规划确定的园林绿化建设用地,进行各个项目的建设,在项目实施时依法供应土地。
    2.建立多渠道投资机制。建设资金按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产业作的原则,建立稳定的、多元化、多渠道的投入体制,结合危旧房拆迁改造、市区道路、桥梁立交等重点项目的建设,按照业主负责的原则,多渠道筹集资金。
    (1)财政投入。森林重庆城市建设资金包括市政府财政投入、各区政府及社会单位投入两个部份,城市森林工程(一期)投入资金总计225930万元,市财政、各区财政及社会单位投入比例为1:1.6,其中市财政投入资金87080万元,计划分两期使用(2008年使用37080万元,2009年使用50000万元)。
    (2)通过城市开发、重点项目、市政工程、旧城改造等带动绿化建设。
    (3)广泛开展园林绿化“三创”活动,动员机关、学校、部队、企业、社区等投入建设绿化。
    (二)积极开展城市苗圃建设
    为了保证森林重庆目标的实现,目前我市的苗圃还不能满足森林重庆建设的苗木需要,因此,主城各区要利用土地流转政策,围绕发展园林苗木种植业,形成园林种植产业经济,为森林重庆建设提供更多优质的苗木。
    (三)落实目标责任,建立考核机制
    森林重庆城市建设工作实行区长和市级部门负责人负责制。市建设森林重庆领导小组将工作任务分解到主城各区人民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业主单位,由主城各区人民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森林重庆工作督查考核机制,将此项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内容(督查考核方案另行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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