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专家您们好:
我是一名基层林业局的技术员,有两个问题想请教各们专家,望不吝赐教,谢谢!
1、在办理林权登记申请过程中,林权权利人为两人以上的,发证时能否发两本证?如张三与李四共同出资营造了一片林子,双方分别占70%和30%,但不能分开,在办理林权证时,能否张三、李四各发一本林权证?如能发该如保操作?不能发又应如何处理?
2、林木种在农耕地上,在办理林权登记申请时,能否不申请登记林地使用权,只申请林木所有权和使作权。如可办理,应如何操作?如林地所有权利人栏、林地使作权利人栏、林地使用期栏如何填写?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