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这样表述是否不太恰当
“灌木样地的选择要能代表同类型立地和林分的大多数的情况”主要是表述中的“林分”我查找了其定义,是这样的---
林分:内部特征大体一致,而与临近地段又有明显区别的一片林子。一个林区的森林,可以根据树种组成、森林起源、林相、林龄、疏密度、地位级及其他因子的不同,划分成不同的林分。还有灌木的林龄如何确定?实际中,一丛灌木有很多枝条,死了的,小的,老的,以什么为标准?
我主要是要设置柽柳平茬样地,参考的资料都是乔木林的,有些定义在乔木林上的,不知道用在灌木林上,不否恰当?怎样表述较专业些?请专家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