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玉奎专家,您的答复就是我想要问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您认为我问题中提的这两个地方土地的所有者应该是谁?
问题1的土地所有者我认为是村委会的,但灌区却说是灌区的;
问题2的土地我原来认为是村委会的。但是,前几天我无意中看到〈中共辽阳市委 辽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林业政策问题的几项规定〉(辽市委发[1981]55号)中的第15项是这样规定的:浑河 太子河堤坊及护堤坝,迎水面从堤脚外三十至五十米(包括取水坑);背水面5到20米内的土地均属国家所有。在此范围内现有林木,凡是林权清楚的都予以承认。间伐 更新林木,要经过水利部门同意,谁造谁有或集体与国家合作造林。 看完这个规定后,我就弄不清我应与谁签合同啦。
敬请各位专家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