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hbly.gov.cn/publish/hblyw/lyxxpd/zszl/bmwj/sjwj/200801151514100197.html湖北省低产林改造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值得一读。
低产林改造是指对因受人为和自然因素的影响,经济效益、生态效益明显低于同类立地条件平均水平的林分进行优化改造和高效利用。
低产林界定分为通用标准和经济标准。按通用标准低产林包括:林相残败,功能底下,并导致森林生态系统退化的林分;林分优质种质资源枯竭,具有自然繁育能力的优良林木个体数量低于30株/h㎡的林分;林分生长量或生物量较同类立地条件平均水平低30%以上的林分;林分郁闭度小于0.3的中龄以上的林分;遭受严重病虫、干旱、洪涝及风、雪、火等自然灾害,受害死亡木(含濒死木)比重占单位面积株数20%以上的林分(林带);经过2次以上樵采,萌芽能力衰退的薪炭林;因未适地适树或种源不适而造成的低产林分。按经济标准低产林包括:树高、蓄积生长量较同类立地条件林分平均水平低30%以上;林分中目的树种组成占比重4成以下;商品林预期出材率低于50%;生产非木质林产品,连续3年产品产量较同类立地条件林分的平均水平低30%以上;生产非木质产品,林木或品种退化,已不适应市场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