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出台深化国有林场改革政策
重庆市政府日前出台深化国有林场改革政策,允许各类经济组织或个人入股经营或出资购买国有林场经营权,合作期限最长可达70年。允许国有林场将森林资源资产参股、控股,与外资、其他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联合组建股份制企业的,经自愿协商,国有林场原有债务可依法实行债权转股权;允许 国有林场将零星分散、不便经营的小块国有林地交林场职工或当地农民经营。
文章来源: 光明日报 日期: 2004年7月9日
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idWriter=0&Key=0&BlogID=33750&PostID=3461364(七部委召开国有林场改革座谈会)
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idWriter=0&Key=0&BlogID=33750&PostID=3461297(当前国有林场改革情况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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