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鸣谢!
提问时间:
2005/4/16 8:3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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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感谢您对我的‘无心之过’的谅解!我现在没有打算通过法律渠道解决问题,大概是我们县的财政收入缺口大,听说是被挪着填补了。我自己认为;象我这样先不知道国家会对生态公益林区这么重视,还有相应的‘补贴’——实际已经找过多少次林业部门,看情况做局长的也难!就想请问最好的‘要钱’方法是怎么做才能------主要是得罪不起!假如现在我要因为实在支不住而放弃对自己投入的几十万山林之管理,每个星期天都有不同程度的火情,加之低素质的少数人的破坏,估计只要一年,整个千余亩的新栽树苗必将毁于一旦!岂不惜哉!!我也想过;再坚持年余,干脆买点禽、畜放养算了!还是请问您;有没有相关的文件,请指一条“明路”!连云港灌云县张立平zhangliping762@vip.sina.com 礼!!
回复专家:
中国林业网
,回复时间:
2005/4/16 8:34:32
这个需要有些林业部门方面的地方法规来参考,配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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