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这个问题提得很好。其实在基层,这方面早已不是什么问题了,有很多地区就明确规定可以间作矮棵农作物,但各地的政策规定不很一致。
依我看,您还是按地方的政策规定办。
在退耕还林条例中的相关规定中,有不得间作套种的规定,但那时出台这个规定的背景,主要是担心退户在得到了退耕补助,以间作套种为借口,继而进行复耕。
退耕还林条例是法规、这次的通知是政策,这也算是中国的特色之一,法规有效、政策也有效;但,在执行(操作)中以最近、最新的为准。条例在先、通知在后,现在应该执行这一通知了。也就是说,在退耕还林中的间作、套种问题上,国务院已经“解冻”了。
但,这有一个前提,不得复耕,不得“破坏植被、造成新的水土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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