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07/8/22 15:09:25
http://218.66.59.154/document.asp?docid=16916
福建省林业厅联系方式:
地 址:福州市冶山路10号 办公室:87854716/87833844 总 机: 87856608 电话区号:0591 值班室:分机8213 传 真:87846902 邮政编码:350003
您可以根据上述联系方式拨打总机电话,然后转基金站,就有关政策问题直接询问基金站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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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07/8/22 15:42:23
国家林业局林业基金管理总站稽查三处 |
林业基金管理总站稽查三处
电话:010-84238845 ;传真:010-84238845 E-MAIL:jjzz@forestry.gov.cn 邮政编码:100714 地址:北京市和平里东街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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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专家:吕玉奎,回复时间:2007/8/22 17:05:45
育林费 :按木材生产收购后第一次销售价的12%提取或征收,依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细则》, 国家经委、林业部、财政部、物价局、工商局经重(1988)122号文件,中共福建省委、省人民政府(1993)7号文件。
维简费 :按木材生产收购后第一次销售价的8%提取或征收,依据:《国家财政部、农林部《关于从1972年起提取更新改造资金的 通知》,国家经委、林业部、财政部、物价局、工商局经重(1988)122号文件,中共福建省委、省人民政府(1993)7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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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专家:周贵龙,回复时间:2007/8/23 18:55:12
建议你向福建省林业厅或国家林业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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