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专家:周贵龙,回复时间:2007/5/14 21:13:02
不要客气!
遇事要冷静,中央号召要建设和谐社会呢!再说,在当今的法治年代,讲究的是依法行政,林业工作站的人,硬是要那样做,就显得他们太没有水平了!
我估计,这里面可能隐藏着深层次的问题,你摸清了他们的底细,再采取行动也不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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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07/5/14 22:11:39
您可能犯了一个错误:没有经过批准!
贵省有文件规定:在林地上开展沟系开发和林粮、林药、林菜、林果等间作的要经过批准。
以下有吉林省林业厅的信访电话,可供您联系咨询:
信访 0431-88626683
林政案件稽查
0431-88626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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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专家:夏芬,回复时间:2007/5/15 12:00:06
您好,建议向当地的林业主管部门反映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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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专家:吕玉奎,回复时间:2007/5/15 16:39:02
关键要看这块地是林地还是耕地,你如果毁林开荒种粮就是你的不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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