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木材经营许可证的程序如下:
1、由申请者提交申领木材经营许可证所需材料,包括:申请报告书、申请表、经营注册资金证明、法人身份证明、检尺员证或者聘请检尺员合同书以及木材来源、经营加工场所及使用证明、经营规模、种类、期限等。
2、申请者将申请材料送镇林业站审核加具意见并盖章后,送交市林业局林政股。
3、市林业局林政股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加具意见后,报林业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审批,同意后发给《木材经营许可证》;年加工木材能力1万立方米以上、木片0.2万绝干吨以上(含1万立方米、木片0.2万绝干吨)的,由县、市林业部门审核后,报省林业部门审批。
原则上,申领木材经营许可证申请书送到林业局后,将在20天内作出答复,批准的发给木材经营许可证,由镇林业站领取后转给申请者,凭证经营;不批准的作出书面答复,由镇林业站领取后转交给申请者。
二、木材经营许可证年审情况,可由镇林业站集中林业局统一办理,也可由经营者自己到林业局办理。
此外还要有工商营业证照;外运木材要有木材运输证明、植物检疫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