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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林业厅、发改委、财政厅、外经贸厅、国税局、地税局6部门日前联合发布《福建省林业产业振兴实施方案》,全力做大做强福建林业产业,力争到“十二五”末,全省实现林业产业总产值2800亿元。
方案提出,“十二五”期间,福建将重点培育5个年产值100亿元以上的集中区,10个年产值50亿元以上的林业产业重点县(市、区),10个年产值10亿元以上的林业重点企业。到2015年实现林业产业总产值2800亿元,一、二、三产业产值的比重调整为25∶65∶10,为推进福建林业跨越式发展打下扎实基础。
方案还提出了振兴林业产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主要包括将林业良种补贴和林业机具补贴纳入政府农业和农机补贴范围,继续扶持油茶林、竹林基地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开办林权抵押贷款、林农小额信用贷款和林农联保贷款等业务,期限最长可为l0年以上,利率低于信用贷款利率,小额林权抵押贷款的利率不上浮或少上浮。继续安排林业产业化专项扶持资金,用以扶持省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展森林认证、科技创新、品牌建设等;对我国企业从事境外投资,境外林业合作等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予以支持。企业或个人森林经营面积达到2万亩以上规模的,已编制森林经营方案的可以单独编制采伐限额;允许森林经营单位跨行政区域编制森林经营方案,跨行政区域编制采伐限额,自主确定短轮伐期用材林主伐树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