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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ccb     提问时间: 2006/11/7 17:0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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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各位专家好:
  我想请教一下,园林修剪的标准及相关原则
 

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06/11/7 17:52:23

园林树木养护作业

一章

1.0.1 为了保证园林树木绿化施工成果,使园林树木养护管理 工作纳入科学化、规范化的科学轨道,保证园林树木健壮生长发育,巩固绿化成果,特定此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园林树木的养护工作。

1.0.3 本规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82 12 月颁布的《城市绿化条例》以及对园林树木养护工作经验和技术 总结制定的。

第二章 术语

2.0.1 整形修剪:用剪、锯、捆绑、扎等手段,使树木形成一 定形状。

2.0.2 灌溉:也叫浇水,给土壤补充水分,满足树木生长需要 的措施。

2.0.3 灌冻水:土地封冻前对土壤充足灌溉,以利树木安全越 冬。

2.0.4 古树名木:树龄达百年以上或名人与树木轶闻,具有某 种纪念意义的树木。

2.0.5 树冠:树木观赏的主要部分由大量枝、叶、花果等组成。2.0.6 行道树:道路两旁行列式栽植的树木。

第三章 树木养护质量标准

第一节 一级标准

3.1.1 生长势好:生长量超过该树种该规格的平均生长量。

3.1.2 叶片健壮:

)、叶片正常落叶树叶大而肥厚,针叶树针叶健壮,在正常条件下,不黄叶不焦叶、不卷叶、不落叶、叶上无虫粪、虫网。

)、被虫咬的叶片最严重的每株在5%以下(含5%下同)。

3.1.3 枝干健壮:

a)、无明显枯枝死叉,枝条粗壮,过冬枝条已木质化。

b)、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

c)、介壳虫最严重处,主干主枝上平均每100cm 有一头活虫以下(含1头,下同)较细枝条平均每33cm 长,在5 头活虫以下,株数都在2%以下。

d)、无明显的人为损坏,绿地内无堆物、堆料,圈栏等。

e)、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主侧枝分布均称、数量适宜,内膛不乱,通风透光,绿篱、整型植株等应枝叶茂密,光满无缺,花灌木开花后必须进行修剪。

3.1.4 缺株在2%以下(包括2%下同)

第二节 二级标准

3.2.1 生长势正常。生长量达到该树种,该规格的平均生长量。

3.2.2 叶片正常。

a)、叶色、大小、薄厚正常

b)、较严重的黄叶焦叶、卷叶、带虫叶、虫网、蒙灰尘叶的株数在2%以下。

c)、被虫咬的叶片,最严重的每株在10%以下。

3.2.3 枝干正常。

a)、无明显枯枝、死杈。

b)、有蛀干害虫的株数在2%以下。

c)、介壳虫最严重处,主枝、主干上平均每100cm2 头活虫以下,较细枝条,每33cm 长内有10 头活虫以下,株数在4%以下。

d)、无较严重的人为损坏,对轻微或偶尔难以控制的人为损坏,能及时发现和处理;绿地、草坪内无堆物堆料,搭棚侵占等。

e)、树冠基本完整,主侧枝分布均称,树冠通风透光,开花灌木大部分进行修剪。

3.2.4 缺株在4%以下。

第三节 三级标准

3.3.1 生长势基本正常。

3.3.2 叶色基本正常。

a)、叶色基本正常。

b)、严重黄叶、焦叶、卷叶、带虫粪、虫网灰尘叶的整株在10%以下。

c)、被虫咬的叶片最严重的每株在20%以下。

3.3.3 枝干基本正常:

a)、无明显枯枝,死杈。

b)、有蛀干虫的株数在10%以下。

c)、个壳虫最严重处,主枝、主干上平均每100cm3 头活虫以下,较细枝条平均33cm 长,内有15 活虫头以下,株数在6%以下。

d)、对人为损坏能及时处理,绿地内无堆物堆料搭棚,侵占等。行道树下无堆放白灰等对树木有烧伤、毒害的物质,无搭棚、围墙、圈占等。

e)90%以上树冠基本完整,有绿化效果。

3.3.4 缺株在6%以下。

第四章 养护管理工作主要内容

一年中养护管理工作阶段划分及主要工作内容。根据一年中树木生长自然规律和自然环境条件的特点,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节 冬季阶段

十二月、一月、二月树木休眠期主要养护、管理工作。

4.1.1 整形修剪:落叶乔灌木在发芽前进行一次整形修剪。(不宜冬剪树种除外)

4.1.2 防治病虫害:(祥见防治病虫技术规程)。

4.1.3 堆雪:下大雪后及时堆在树根上、增加土壤水分、但不可堆放施过盐水的雪。

4.1.4 要及时清除常绿树和竹子上的积雪,减少危害。

4.1.5 巡查维护:巡查执法人员加强巡查维护,依法处理各种有损绿化美化的行为,并宣传教育"爱护树木人人有责"。

4.1.6 检修各种园林机械,专用车辆和工具,保养完备。

第二节 春季阶段

三月、四月,气温、地温逐渐升高,各种树木陆续发芽,展叶,开始生长,主要养护管理工作。

4.2.1 修整树木围堰,进行灌溉工作,满足树木生长需要。

4.2.2 施肥:在树木发芽前结合灌溉,施入有机肥料,改善土壤肥力。

4.2.3 病虫防治:(祥见防治病虫技术规程)。

4.2.4 修剪:在冬季修剪基础上,进行剥芽去蘖。

4.2.5 拆除防寒物。

4.2.6 补植缺株。

4.2.7 维护巡查。

第三节 初夏阶段

五月、六月,气温高、湿度小,树木生长旺季,主要养护管理工作:

4.3.1 灌溉:树木抽枝展叶开花,需要大量补足水分。

4.3.2 防治病虫:(祥见防治病虫技术规程)。

4.3.3 追肥;以速效肥料为主,可采用根灌或叶面喷施,注意掌握用量准确。

4.3.4 修剪:对灌木进行花后修剪,并对乔灌木进行剥芽,去除干蘖及根蘖。

4.3.5 除草:在绿地和树堰内,及时除去杂草,防止雨季出现草荒。

4.3.6 维护巡查。

第四节 盛夏阶段

..九月高温多雨,树木生长由旺盛逐渐变缓,主要养护工作:

4.4.1 病虫防治。

4.4.2 中耕除草。

4.4.3 汛期排水防涝:组织防汛抢险队,对地势低洼和易涝树 种在汛期前做好排涝准备工作。

4.4.4 修剪:对树冠大、根系浅的树种采取疏、截结合方法修剪,增强抗风力配合架空线修剪和绿篱整形修剪

4.4.5 扶直:支撑扶正倾斜树木,并进行支撑。

4.4.6 维护巡查。

第五节 秋季阶段

十月、十一月气温逐渐降低,树木将休眠越冬。

4.5.1 灌冻水:树木大部分落叶,土地封冻前普遍充足灌溉。

4.5.2 防寒:对不耐寒的树种分别采取不同防寒措施,确保树木安全越冬。

4.5.3 施底肥:珍贵树种,古树名木复壮或重点地块在树木休眠后施入有机肥料。

4.5.4 病虫防治。

4.5.5 补植缺株:以耐寒树种为主。

4.5.6 维护巡查。

4.5.7 清理枯枝树叶干草,做好防火。

第五章 主要养护项目的技术规定

第一节

根据本市气候特点,为使树木正常生长,36月、9-11月是对树木灌溉的关键时期。

5.1.1 新植树木:在连续五年内都应适时充足灌溉,土质保水力差或树根生长缓慢树种,可适当延长灌水年限。

5.1.2 浇水树堰保证不跑水、不漏水、不低于10cm。树堰直径:有铺装地块以予留池为准,无铺装地块,乔木应以树干胸径10 倍左右,垂直投影或投影12 为准。

5.1.3 浇水车浇树木时,应接胶皮管,进行缓流浇灌,严禁用高压水流冲毁树堰。

5.1.4 喷灌方法:应开关定时.专人看护不能脱岗.地面达到静流为止。

第二节

5.2.1 冬季修剪或夏季修剪要做到先培训,简要讲明修剪树木生长习性、开花结果习性、修剪目的要求、采取技术措施、注意事项、采取熟练工带学徒工办法。

5.2.2 个人使用修剪工具必须经过磨快,调整后方可参加操作,所用机械和车辆先检查无隐患方可使用。

5.2.3 具体技术祥见《园林树木修剪技术规程》。

第三节

   增加土壤养分、改良土壤结构、增加土壤水分、补充某种元素以达到增强树势目的。

5.3.1 施底肥:在树木落叶后至发芽前施行。无论穴施、环施和放射沟施,应用已经过充分发酵腐熟的有机肥,并与土壤拌匀后施入土壤中,施肥量根据树木大小、肥料种类而定。

5.3.2 施追肥:无论根施法或根外施法,使用化学肥料要用量准确,粉碎撒施要均匀或与土壤混合后埋入土壤中。

5.3.3 土壤中施入肥料后应及时灌水。

5.3.4 叶面喷肥:所用器械要用水冲刷后再用喷射时间傍晚效果最佳。

第四节

   保持绿地整洁,避免杂草与树木争肥水.减少病虫滋生条件。

5.4.1 野生杂草生长季节要不间断进行,除小、除早,省工省力,效果好。

5.4.2 除下杂草要集中处理,及时运走堆制肥料。

5.4.3 在远郊区或具野趣游息地段经常用机械割草,使其高矮一致。

5.4.4 有条件的地区,可采取化学除草方法,但应慎重,先试验,再推广。

第五节

必须经过一定法规手续批准后方可进行。

5.5.1具备以下条件上报批准后再伐树:

a)、密植林适时间伐。

b)、更新树种。

c)、枯朽、衰老、严重倾斜、对人和物体构成危险的。

d)、配合有关建筑或市政工程。

e)、抗洪抢险的伐树不在此范围。

5.5.2 伐除时留锯茬高度应尽量降低,对行人,车辆安全构成影响或有碍景观的树根应刨除。

5.5.3 注意安全,避免各种事故发生。

5.5.4 伐倒树体不得随意短截,合理留材,并及时运走树身,树枝,清扫落叶进行处理。

第六节 公园绿地

5.6.1 园容卫生经常打扫,保持清洁,必要时分片包干,专人负责。

5.6.2 绿地设施,定期维修,全市保持经常完好,

5.6.3 绿地道路定期维护修补,保持平坦无坑洼。

5.6.3 绿地道路定期维护保持平坦无坑洼。

5.6.4 加强宣传养护树木花草和公共设施的教育内容。

5.6.5 节日适当布置摆设盆花。


 

回复专家:吕玉奎,回复时间:2006/11/7 17:55:59

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

 5 园林植物养护管理技术措施及要求
5.1  园林树木养护管理技术措施及要求
5.1.1  修剪
5.1.1.1  园林树木修剪应依据园林绿化功能的需要和设计的要求,在不违背树木的生长特性和自然分枝规律的前提下(特型树木除外),充分考虑树木与生长环境的关系,并根据树龄及生长势强弱进行修剪。
5.1.1.2  每年修剪树木前必须制定修剪技术方案,并对工人进行培训,认真贯彻后方可进行操作,做到因地制宜,因树修剪。
5.1.1.3  自然型树木的修剪应以树木自然分枝习性所形成的树冠形状为基础进行修剪。
5.1.1.4  造型树木的修剪应根据园林绿化对树木的特定要求,适当控制树木部分枝干,按照绿化美化要求把树木剪成各种理想形态。
5.1.1.5  园林树木修剪的时期
5.1.1.5.1  园林树木可在休眠期和生长期进行修剪,但更新修剪必须在休眠期进行。
5.1.1.5.2  有严重伤流和易流胶的树种应避开生长季和落叶后伤流严重期。
5.1.1.5.3  抗寒性差的、易抽条的树种宜于早春进行。
5.1.1.5.4  常绿树的修剪应避开生长旺盛期。
5.1.1.5.5  绿篱、色块、黄杨球等修剪必须在每年的5月上旬和8月底以前进行。
5.1.1.6  乔木修剪
5.1.1.6.1  凡主轴明显的树种,修剪时应注意保护中央领导枝,使其向上直立生长。原中央领导枝受损、折断,应利用顶端侧枝重新培养新的领导枝。
5.1.1.6.2  应逐年调整树干与树冠的合理比例。同一树龄和品种的林地,分枝点高度应基本一致。位于林地边缘的树木分枝点可稍低于林内树木。
5.1.1.6.3  针叶树应剪除基部垂地枝条,随树木生长可根据需要逐步提高分枝点,并保护主尖直立向上生长。
5.1.1.6.4  银杏修剪只能疏枝,不准短截。对轮生枝可分阶段疏除。
5.1.1.6.5  行道树中乔木的修剪,除应按以上要求操作外,还应注意以下规定:
a) 行道树的树型和分枝点高度应基本一致,分枝点高度最低标准为2.8m。郊区可适当提高。  
b) 树木与架空线有矛盾时,应修剪树枝,使其与架空线保持安全距离。
c) 在交通路口30m范围内的树冠不能遮挡交通信号灯。
d) 路灯和变压设备附近的树枝应与其保留出足够的安全距离。
5.1.1.7  灌木修剪
5.1.1.7.1  灌木造型修剪应使树型内高外低,形成自然丰满的圆头形或半圆形树型。
5.1.1.7.2  灌木内膛小枝应适量疏剪,强壮枝应进行适当短截,下垂细弱枝及地表萌生的地蘖应彻底疏除。
5.1.1.7.3  栽种多年的丛生灌木应逐年更新衰老枝,疏剪内膛密生枝,培育新枝。栽植多年的有主干的灌木,每年应采取交替回缩主枝控制树冠的剪法,防止树势上强下弱。
5.1.1.7.4  生长于树冠外的徒长枝,应及时疏除或早短截,促生二次枝。
5.1.1.7.5  花落后形成的残花、残果,若无观赏价值或其他需要的宜尽早剪除。
5.1.1.7.6  成片栽植的灌木丛,修剪时应形成中间高四周低或前面低后面高的丛形。
5.1.1.7.7  多品种栽植的灌木丛,修剪时应突出主栽品种,并留出适当生长空间。
5.1.1.7.8  造型的灌木修剪应保持外型轮廓清楚,外缘枝叶紧密。
5.1.1.7.9  花灌木修剪应特别注意:
a) 当年生枝条开花灌木,如:紫薇、木槿、月季、珍珠梅等,休眠期修剪时,为控制树木高度,对于生长健壮枝条应在保留3个~5个芽处短截,促发新枝。1年可数次开花灌木如月季、珍珠梅、紫薇等,花落后应及时剪去残花,促使再次开花。
b) 隔年生枝条开花的灌木,如:碧桃、榆叶梅、连翘、紫珠、丁香、黄刺玫等,休眠期适当整形修剪,生长季花落后10天~15天将已开花枝条进行中或重短截,疏剪过密枝,以利来年促生健壮新枝,
c) 多年生枝条开花灌木,如:紫荆、贴梗海棠等,应注意培育和保护老枝,剪除干扰树型并影响通风透光的过密枝、弱枝、枯枝或病虫枝。
5.1.1.8  绿篱及色带修剪
5.1.1.8.1  修剪应使绿篱及色带轮廓清楚,线条整齐,顶面平整,高度一致,侧面上下垂直或上窄下宽。每年整形修剪不少于2次。
5.1.1.8.2  绿篱及色带每次修剪高度较前一次修剪应提高1cm。
5.1.1.8.3  修剪后残留绿篱面的枝叶应及时清除干净。
5.1.1.9  藤木修剪 
5.1.1.9.1  吸附类藤木,应在生长季剪去未能吸附墙体而下垂的枝条,未完全覆盖的植物应短截空隙周围枝条,以便发生副梢,填补空缺。
5.1.1.9.2  钩刺类藤木,可按灌木修剪方法疏枝;生长到一定程度,树势衰弱时,应进行回缩修剪,强壮树势。
5.1.1.9.3  生长于棚架的藤木,落叶后应疏剪过密枝条,清除枯死枝,使枝条均匀分布架面。
5.1.1.9.4  成年和老年藤木应常疏枝,并适当进行回缩修剪。
5.1.1.10  园林树木修剪时,落叶树一般不留橛,针叶树应留1cm~2cm长的橛。修剪的剪口必须平滑,不得劈裂,并注意留芽的方位。直径超过4cm以上的剪锯口,应用刀削平,涂抹防腐剂促进伤口愈合。锯除大树杈时应注意保护皮脊。


 

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06/11/7 17:56:15

园林植物养护管理技术规程(试行)—— DB33/T1009.6—2001

…… 

 24 整形修剪

241 树木应通过修剪稳定树形。均衡树势,调节树木通风透光和肥水分配,调整植物群落为主。因景观需要,可根据树木生长发育的特性,将树冠修剪、整理,使形成和保持一定形状。

242 树木应根据不同生长习性采取不同的整形措施。对广玉兰、雪松、银杏、鹅掌揪等顶芽优势特别强的树种,应保留其顶芽,维护其塔形、圆锥形树冠;对海桐、山茶、含笑、杜鹃、 子花等顶芽优势不太强而发枝能力强,易形成丛状形树冠的树种,宜整修成圆球形、半圆球形或自然形树冠。对已成形的球形植物,在整形修剪时,应适时进行摘心,对空隙点要进行吊扎;对观花小乔木的整形修剪,宜符合其自然形态。

243 树木修剪的程度,应根据主、侧枝间的生长习性、树龄及树种的特性决定。在整形时,为使主枝间的生长势平衡且保持树冠均匀,应采用“强主枝重剪,弱主枝轻剪”的原则;如要调节侧枝的生长势,则采取“强主枝轻剪,弱主枝重剪”的原则。对衰老树木可采取重度修剪,以恢复其树势。休眠期修剪以整形为主,可稍重剪;生长期修剪以调整树势为主,宜轻剪。有伤流的树种应尽量避免雨期修剪,宜在休眠期修剪。

244 树木修剪时期应根据植物的不同物侯期与树种的抗寒性定。春、夏季开花的花木,应在花后及时修剪;秋季开花的花木和一般树木,应休眠期进行。对腊梅、山梅花、紧荆、金钟花、金丝桃等常在根际萌发新枝的灌木,应删除更新衰老枝。畏寒植物一般在春季修剪。

245 对成型乔木树种,主要修除徒长枝、病虫枝、交叉枝、并生枝、下垂枝、残枝、枯枝以及根部萌蘖枝等。除特殊需要,一般不宜作过度修剪。对不同品种组合的树群,修剪时要注意调整植物群落,突出层次,做到相互间协调统一。

246 行道树干分枝点高3.5m,树冠一般宜保持自然生长,如遇架空线应按杯状形修剪(悬铃木可按三主六枝十二叉的杯状形修剪)。行道树全年末芽不少于3次,不定芽的长度不应大于15cm。树枝稀疏或缺枝处,要有目的保留一些不定芽,使它成为补充枝。抹芽时不得拉伤树皮,不得保留残枝。修剪下来的树枝应及时清除。

247 花灌木的修剪,应有利于促进短枝和花芽形成,有利于枝叶繁茂、分布匀称。修剪应遵循“先下后上,先内后外,去弱留强,去老留新”原则。

248 绿篱的修剪,应促其分枝,保持全株枝叶丰满;也可作整形修剪,特殊造型绿篱应逐步修剪成形。

249 木本地被、攀缘植物的修剪,应促进分枝,加强覆盖和盘缠的功能。对多年生的攀缘植物要定期翻蔓,清除枯枝,疏删老弱的藤蔓。

2410 对非观果和非留种树木,要及时摘去残花、果实;对观果树木的修剪应按各类不同果木的修剪技术要求进行。

2411 修剪时,切口部必须靠节,剪口应在剪口芽的反侧,呈45度倾斜,剪口应平整。一般花木枝条剪口大于6cm、珍贵花木枝条剪口大于3cm,应涂抹园林用的防腐剂。对过于粗壮的大枝应采取分段截枝法,防止坼裂,操作时必须保证安全。

2412 上树修剪应遵守安全操作规范,防止发生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