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下面的要求您就全都清楚了:
林地野外用火许可(初审)
一、行政许可内容:林地野外用火(初审)
二、设定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84年9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第二次会议修订)第二十一条
三、行政许可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者即予许可
四、行政许可条件
1、用火时间:在全年;
2、属烧荒、烧草场、烧灰积肥、烧田埂、烧秸稞、炼山造林和火烧防火隔离带等生产性用火;
3、有专人负责,专人组织。
(法律依据:广东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 第四条;广东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 第十三条)
五、申请材料
1、《深圳市罗湖区野外用火申请表》(原件一式三份并加盖辖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意见);
2、申请单位或个人证明材料(①工程当年的立项批文、基建项目的红线图影印件、规划国土局的许可证;②持有当地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的进入林区证明)
3、明确用火范围和防火负责人的用火实施方案
(法律依据:《广东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第五条)《广东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第十三条)
六、申请表格
申请人填写《深圳市罗湖区野外用火申请表》。该表格可在区城管局办事窗口免费索取。
七、行政许可申请受理机关:罗湖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局
八、行政许可决定机关:深圳市农林渔业局
九、行政许可程序
1、《深圳市罗湖区野外用火申请表》;
2、申请人持表格到辖区防火指挥部加意见盖章;
3、辖区防火指挥部将加盖意见和公章的申请表提交区城管局(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审;
4、受理部门指定人员审核材料并到现场核查;
5、符合用火条件的,制发《生产用火许可证》。
十、行政许可时限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十一、行政许可证件及有效时限
予以许可的颁发《生产用火许可证》,有效时限:本许可项目有效期为每年的森林防火期(每年9月1日至次年4月15日)
十二、行政许可的法律效力
未经许可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十三、行政许可收费:无
十四、行政许可年审或年检: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