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专家:吕玉奎,回复时间:2006/9/29 17:03:20
请登陆http://www.yyagri.gov.cn/xzxk/cout.php?articleID=35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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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06/9/29 17:15:33
《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利用许可证》的申办发证或年度检审 |
项 目 名 称 《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利用许可证》的申办发证或年度检审 办 事 程 序 1、申办发证需向所在县(区)林业局进行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的银行验资证明、经营场所使用证明、进货渠道承诺书,按规定逐级上报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由市林业局核发许可证。 2、许可证于每年10月进行年检。由经营单位或个人向所在的县(区)林业局提交年度经营情况报告,经初审后上报市林业局审验,并签注延长许可证有效期限。 备注:经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单位或个人,须于每年11月底以前,向所在地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统计报表,并逐级上报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申 报 材 料 1、书面申请和相关的银行验资证明、经营场所使用证明、进货渠道承诺书(仅限新申办发证)。 2、年度经营情况报告和许可证正、副本(仅限许可证年检)。 承 诺 时 间 1、经营利用国家、省保护的有益的和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野生动物的,15个工作日内办完。 2、经营利用国家二级以上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每年1月、7月统一上报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集中审批(4月和10月进行); 3、年检在10月进行,15个工作日内完成。 收 费 标 准 1、计价格[1997]1707号按成交额:一级保护动物按成交额的6%;二级保护动物按成交额的4%; 2、云价费[2000]815号:经营一般野生动物及产品交纳收购价3%的一次性资源管理费;3、云价费[1997]325号:中医药生产企业按销售额的1.5%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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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专家:周贵龙,回复时间:2006/9/29 18:21:48
野生动物资源管理费有一个委托收费的问题,多数情况下是县级林业部门收,如果到州级去办理运输证件,这个钱就由地、市、州收.但也有县级收费后,凭票据到地、市、州去办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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