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06/8/15 19:37:51
禁止违反规采脂;禁止在国道、高速公路、铁路两旁各50米,省道两旁各30米,县道两旁各20米以内的松林采脂;禁止在风景林、母树林、种子园、自然保护区等公益松林采脂;禁止在胸径不到16厘米的松树上采脂;禁止幼林全林采脂;禁止未取得采脂资格证的采脂工作业;禁止未经批准的松香生产企业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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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专家:夏芬,回复时间:2006/8/15 19:51:08
您好,安徽省的相关规定需要咨询安徽省林业厅,林业部颁发的《松脂采集规程》中规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不能采脂:
(一)松树生长不良,针叶枯黄;
(二)虫灾严重;
(三)风景林;
(四)母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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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专家:吕玉奎,回复时间:2006/8/17 17:10:26
安徽省林业厅地址:合肥市无为路53号邮编:230001 联系电话:0551-2633706 2633579(fax) E-mail:webmaster@ahly.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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