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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huang1234588     提问时间: 2016/5/2 21:5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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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部门(或市政府干部及工作人员)能否进入私营股份制企业入股 分红?(若否定回答时,有哪些纪律规定作依据?)
 

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16/5/3 12:57: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三十一条 国家公务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政府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政府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组织或者参加罢工; (二)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三)对抗上级决议和命令; (四)压制批评,打击报复; (五)弄虚作假,欺骗领导和群众; (六)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或者利用职权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 (七)挥霍公款,浪费国家资财; (八)滥用职权,侵犯群众利益,损害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关系; (九)泄露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十)在外事活动中有损国家荣誉和利益; (十一)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迷信、赌博等活动; (十二)违反社会公德、造成不良影响; (十三)经商、办企业以及参与其他营利性的经营活动; (十四)其他违反纪律的行为。 分享
 

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16/5/3 12:57:55

请看第十三条
 

回复专家:步兆东,回复时间:2016/5/3 16:40:2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三十一条 国家公务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政府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政府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组织或者参加罢工; (二)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三)对抗上级决议和命令; (四)压制批评,打击报复; (五)弄虚作假,欺骗领导和群众; (六)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或者利用职权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 (七)挥霍公款,浪费国家资财; (八)滥用职权,侵犯群众利益,损害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关系; (九)泄露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十)在外事活动中有损国家荣誉和利益; (十一)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迷信、赌博等活动; (十二)违反社会公德、造成不良影响; (十三)经商、办企业以及参与其他营利性的经营活动; (十四)其他违反纪律的行为。 第十三条规定。
 

回复专家:吕玉奎,回复时间:2016/5/4 17:45:50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三十一条 国家公务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十三)经商、办企业以及参与其他营利性的经营活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