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近期,全市气候持续干燥、气温高,森林火险等级均在四级以上,稍有不慎,极易引发森林火灾。近几天,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每天通报我市有热点,要求核查处理。经查,热点多数为祁门县的乡镇组织炼山,依照《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属未经审批违规私自炼山。祁门县要立即查纠问题,并将查纠情况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现就防火期内炼山的相关问题提如下要求:
一、严格审批程序。各地必须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按照野外用火单位或个人提出书面申请,逐级申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的程序审批,并将炼山的基本情况向市防火办报备。凡没有县(区)级人民政府审批意见的均视为未经审批私自炼山,性质确定为违规野外用火。
二、严禁假报虚报。各地在核查热点时,必须实事求是核查处理,不得借炼山之名掩盖森林火灾之实,凡在向县(区)防火办了解热点情况时未有炼山备案的,不得临时以炼山假报虚报。
三、严格用火管理。林区森林火险等级在三级以上的,禁止申报、批准和组织炼山。已批准的炼山,也不得组织实施,必须另择日组织,违者视为违规野外用火。
凡违反上述规定,将按照《森林防火条例》、《安徽省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实施意见》、《黄山市违反森林防火规定处罚处分办法》和有关规定,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