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11/11/13 19:55:50
如果原承包合同合法,现任书记无权要求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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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专家:吕玉奎,回复时间:2011/11/14 7:56:12
如果在承包期内,凭原承包合同和旧山林证即可办理新山林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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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专家:步兆东,回复时间:2011/11/14 10:15:31
请你重新办理“林权证”。原来“山林执照”的已经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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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专家:步兆东,回复时间:2011/11/14 10:15:52
1、06年承包的,土地现任书记有权要求升值(重新核算和办理手续)。
2、国家虽然没有明确此政策的变更说法,但是,你家必须重新办理“林权证”。
3、你们需要重新办理“林权证”。否则,将原来的“山林执照”已经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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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专家:kjyb1981,回复时间:2011/11/14 22:52:30
请问步先生:当时我爸是和村里签的40年合同,并且是在当时村里无人想承包的情况下。现在就是想重新办理新山林证(将山林证过户),问题就是镇林业站需要村书记签字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任职书复印件,而在村书记以升值为由拒不提供材料而无法取得新的山林证。您说现任书记有权要求升值,是不是只要没有取得新山林证前以后的书记都可以重新核算升值?因为无法出具村书记的材料,也就是说对原来2006年签的合同是不合法的?我爸栽的4年树也是不受保障的?我们现在需要做哪些工作?都说老百姓斗不过官,镇领导和村书记本是一体,对于这样的事情,只能任这些当官的说了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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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专家:kjyb1981,回复时间:2011/11/14 22:58:38
请问吕老师:“如果在承包期内,凭原承包合同和旧山林证即可办理新山林证。”这个国家有此明文规定吗?还是参考哪些补充细则什么的。到时这些明文规章也可作为有力证据,谢谢你们百忙之中帮忙也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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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专家:kjyb1981,回复时间:2011/11/14 23:00:36
首先感谢文老师在百忙之中帮忙回复,请问“现任书记是无理要求,建议你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这个司法途径该走哪些程序?如何走?请帮忙明示为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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