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11/8/2 5:55:38
没有这个说法,这又是哪儿出的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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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专家:吕玉奎,回复时间:2011/8/2 11:34:55
国税发[1994]089号文件规定,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财税字[1995]82号文件规定,国税发[1994]089号文件规定不征税的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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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专家:步兆东,回复时间:2011/8/2 14:54:30
国税发[1994]089号文件规定,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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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专家:周贵龙,回复时间:2011/8/2 21:29:03
更多的情况是财务上怎么处理帐目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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