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专家:吕玉奎,回复时间:2011/7/16 8:16:07
办理采伐证的收费主要是育林基金,但育林基金收费标准各地不一样,请咨询当地林业局。
如:南方集体林区的育林基金和更新改造资金(即维简费),执行林业部、财政部《关于南方集体林区木材开放后有关育林基金、更改资金征收、使用和管理问题的通知》(林财[1986]20号)及国家经委、林业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整顿和调整南方集体林区木材费用负担问题的通知》(经重[1988]122号文件规定,对产区木竹经营单位按其收购后的第一次销售价的20%计征(育林基金为12%,维简费为8%),个别省、自治区执行有困难的,可以适当降低提取标准,但不得低于销售收入的15%。
2009年国家林业局 出台了新的《育林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育林基金征收标准已全部调减为10%,其中浙江省全部免除了育林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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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11/7/16 16:34:27
2009年国家林业局 出台了新的《育林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育林基金征收标准已全部调减为10%,其中浙江省全部免除了育林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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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专家:步兆东,回复时间:2011/7/17 4:22:53
参考:
办理林木采伐证、征占用林地收费及依据
林木采伐许可证:①收费标准: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收取工本费1.5元/份。 ②收费依据:川价字非(1994)217号文件规定。
征占用林地: ①收费标准:用材林地、经济林地、薪炭林地、苗圃地,收取6元/㎡。防护林地、特重用途林地,收取8元/㎡;国家重点林地、特重用途林地,收取10元/㎡。未成林造林地,收取4元/㎡。疏林地、灌木林地,收取3元/㎡。宜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收取2元/㎡。城市及城市规划区的林地,可按照上述规定标准2倍收取。 ②收费依据:“森林法”第18条和财政部、国家林业局财综(2002)73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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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专家:周贵龙,回复时间:2011/7/17 23:14:21
各地的标准相差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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