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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sun1234     提问时间: 2011/5/10 22:44:15
问题:
 
我家有片承包  的山地,在81年承包后又在地周围开了些荒,种了近30年,近年由于干旱,山地收成很小,我于三年前把地种上了树。请问,我想给这些地办林地证,符合政策吗?如符合政策,我应走什么样的程序。我对这些自己开荒的地,有没有长期使用权?
 

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11/5/11 8:48:58

如果您开的荒地不在您的承包山地的“四至”之内,又没有村委会的承诺(证明),那就很难办理林权证了。
 

回复专家:步兆东,回复时间:2011/5/11 15:19:51

承包山地的一般都是以“四至”之内为准。没有村委会的证明,难办理林权证了。

 

回复专家:吕玉奎,回复时间:2011/5/11 21:47:52

如果在承包期内,也在承包范围内,可以申请办理林权证。

一、办理程序

1)申请

由林权权利人提出对林地或林木所有权,使用权或者原有林权变更、注销的申请。在提出申请时林权权利人应填写《林权登记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权利证明。

2)勘测

受理申请后,林权登记人员在林权申请人和相邻林权权利人的参与下,对已申请林权进行实地核实。核定林地四至边界和绘制位置图,申请人和有关相邻权利人签字确认。登记面积以查验核实水平面积为准。

3)审查

经实地勘测后,由所在社区、村、乡(镇)进行审查,签注意见,报县林业局主管部门进行最终审核。

4)公告

经审查合格对拟登记发证的林权进行公告,公告期为30天。凡无异议的,准予登记,存在异议的,重新进行核实。

5)登记发证

经公告无异议的,准予发放林权证,并加盖发证机关和填证机关印章。对不予登记的申请,登记机关应以书面形式向提出登记的林权权利人告知不予登记的理由,并将有关材料退还申请人。

、申报材料

1)林权申请表

2)林权申请人身份证明

3)林权权利证明:土地承包合同、国土使用证、造林协议、转让合同,其他有关林地、林木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


 

回复专家:周贵龙,回复时间:2011/5/12 21:03:31

既是承包,就有相应的期限,原则上按合同规定执行。 你开垦的,也不可能无限期地归你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