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林地权属流转的程序
(一)集体林木、林地权属流转的程序
1、集体所有林木、林地权属的流转,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单位或个人,需报乡镇(街道)政府批准;由转让方向林业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委托具有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资质的单位进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林权登记管理中心负责公开发布信息,可采取拍卖、招标、协议方式进行。以拍卖、招标形式转让的,转让费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以协议方式转让的,其转让费原则上不得低于森林资源评估价格。
2、转让、受让双方签订转让合同
3、拍卖、招标中标者或协议转让受让方按转让合同规定付清转让费后,向市林权登记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林木、林地权属变更手续。
(二)村民、家庭、村民小组承包集体的林木、林地权属的流转程序
1、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时,将村集体的林木、林地权属承包给本集体的村民、联户、村民小组经营,流转时有共有方的须征得共有人的同意,可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它方式流转,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2、转让、受让双方签订转让合同
3、转让方向林权登记管理中心或所在辖区林业站提出书面申请。
4、林权登记管理中心或林业站专业技术人员现场勘察界定,明晰产权。
5、转让价格由双方协商或委托具有森林资源评估资质的单位确定。
6、受让方按合同规定付清转让费后,向林权登记管理中心申请变更林木、林地权属。
(三)个人、企业(法人)所有的林木、林地权属的转让程序
个人、企业(法人)通过招标、拍买、公开协议等形式,按照法定程序获得的林木、林地的权属,可以进行转让。
1、转让、受让双方签订转让合同
2、转让方向林权登记管理中心或所在辖区林业站提出书面申请。
3、林权登记管理中心或林业站专业技术人员现场勘察界定,明晰产权。
4、转让价格由双方协商或委托具有森林资源评估资质的单位确定。
5、受让方按合同规定付清转让费后,向林权登记管理中心申请变更林木、林地权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