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林业网----首创林业行业在线咨询平台,专家实时在线答疑,林业知识汇聚,理论与实际的完美结合,铸就成功第一线!
全部问题
综合问题
政策问题
技术问题
市场问题
讨论区
林业专家
我要提问
★
热门问题
★
精华问题
★
未回复问题
★
如果觉得该栏目对您有所帮助,请推荐给您的好友,我们将越做越好。网址:
http://help.chinaforestry.com.cn/
选择搜索范围
问题内容
提问人姓名
我想自动访问该栏目
姓名:
林业工作者
提问时间:
2005/10/29 16:07:44
邮箱:
问题:
请问各位专家,以前的残次林通过改造种植水果,用于国家水土保护工程,在2003年的退耕还林中,又把这个地方的面积纳入退耕还林工程,这是不是算同一地点国家重点项目重复呢?或者原先本来不是坡耕地,通过改造后,属于经济林,能不能符合政策纳入退耕还林领取国家的钱粮呢?请给予回答,谢谢!
回复专家:
吕玉奎
,回复时间:
2005/10/29 16:08:54
这肯定是同一地点国家重点项目重复。是不是坡耕地关键是看他有没有集体土地经营权证,如果没有就不能纳入退耕还林工程享受钱粮补助。
回复专家:
周贵龙
,回复时间:
2005/10/30 20:20:47
打个比方吧:甘蔗能有两头甜的吗?
你说的前一种情况是项目重叠,政策上是不允许的;后一种情况,则情节更恶烈,属于骗取国家补助。《退耕还林条例》对这两种情况,都有明确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