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专家:步兆东,回复时间:2009/12/24 15:26:57
提交材料:
申请书和申请表、林业部门批文(生态公益林更新采伐、低产林改造采伐)、伐区调查设计文件(采伐100立方米以上)、林权证。
核实:采伐地点、采伐面积、树种、林种、数量,完成采伐期限和更新造林期限。
|
|
|
回复专家:步兆东,回复时间:2009/12/24 15:28:27
出售给别人后砍伐时是您办理。
您想想:您的林子,他能办理了嘛?您不办理谁办理?很简单的问题。
|
|
|
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09/12/24 15:59:57
http://hi.baidu.com/zzllxx5168/blog/item/a494b48b9ff6e87e9e2fb4d3.html
请您登陆我的博客,查阅:如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
|
|
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09/12/24 16:01:53
出售给别人后砍伐时,由谁办理采伐许可证?可由买卖双方用合同来约定。如果约定由买方办理,卖方应提供必要的手续。
|
|
|
回复专家:吕玉奎,回复时间:2009/12/24 17:35:27
流转山林的采伐证办理
一是规范流转程序。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规范林地、林木有序流转。山林是否流转以及流转的方式由经营者自主决定。凡自愿流转的要依法签订流转合同,办理林权变更手续。已流转但手续不完备的应当补充完善。集体统一经营山林的转让应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国有森林资源的转让,必须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依法采用拍卖、招标、挂牌等方式进行。同时,充分尊重承包经营者的主体地位,使其经营权利得到有效保障。
二是规范办证程序。已流转林木的采伐必须凭林业部门颁发林木权证。对在流转过程中,没有办理林木所有权、使用权变更手续的,一律不发放采伐证。而对承包经营方,只要持有林木权属证,不需提供林地使用权证即可办理采伐证。
三是根据《森林法实施条例》第30条规定:申请采伐许可证,除应当提交申请采伐林木的所有权证书和使用权证书外,还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交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1、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还应当提交采伐区调查设计文件和上年度采伐更新验收证明; 2、其他单位还应当提交包括采伐林木的目的、地点、林种、林况、面积、蓄积量、方式和更新措施等内容的文件; 3、个人还应当提交包括采伐林木的地点、面积、树种、株数、蓄积量、更新时间等内容的文件。
|
|
|
回复专家:夏芬,回复时间:2009/12/24 18:46:39
一般需要交“二金”,费率为10%,少数地方已取消“二金”,具体请向当地林业局咨询。
|
|
|
回复专家:周贵龙,回复时间:2009/12/24 20:58:47
http://www.ynszxc.gov.cn/szxc/CountyModel/ShowDocument.aspx?DepartmentId=107&id=2047033
申办林木采伐许可证程序
|
|
|
回复专家:吴海勇,回复时间:2009/12/25 11:33:20
林木已经卖给了别人,办理采伐手续应该由对方办理,因为经营权在对方,如果需要什么手续或材料你可以协助。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