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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写提纲
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以建设项目为单位进行编制,除经批准分期实施并需要分期报批的建设项目外,同一个建设项目不能拆分编制可行性报告。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内容包括正文、附件、附表、图面材料和其他相关材料五个部分。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名称统一为“××××项目征占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可行性报告编制单位要严格遵照编写提纲的内容,认真做好可行性报告的编制工作,不得改变编制提纲顺序或删减可行性报告的内容,并严格按照规定编排附件、附表、图面材料和其它相关材料顺序,同时做好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的认定、审核、审定工作。
国家禁止供地的项目,不准为其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第一部分 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正文
(由以下七个章节组成)
第1章 总论
项目概况描述的是工程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l.1项目概况
1.1.1项目名称:××××项目征占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1.1.2 实施单位:征占用林地单位名称。
1.1.3业主性质:(国有、集体、私有、合作、独资、外资、股份等)。
1.1.4隶属关系:用地单位隶属上级部门。
1.1.5法人代表:用地单位法人代表姓名。
1.1.6项目负责人:该项目实施负责人姓名。
1.1.7项目批准单位:包括各级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主管部门)或其他具有建设项目专项批准权的相关职能部门。
1.1.8 项目建设的目标:明确项目建设的要达到的最终目标。
1.1.9 投资规模及来源:项目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
1.1.10项目效益:阐述项目建成后的综合效益,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
第2章 项目区域背景情况
项目区域背景情况调查,以涉及到的县级行政单位为调查范围,跨盟市和旗县级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应分别盟市和旗县表述项目区域的下列内容(指2.2-2.4的内容),征占用林地涉及林业区划单位的,应以林业局和国有林场为单位表述项目区域的下列内容。
2.1项目的由来:项目提出过程、前期准备情况及项目建设的必要性:项目的计划、申报、批准的时间、部门和项目开展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情况及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2.2项目区域的自然地理概况:包括气候、地貌、土壤、植被、水文、自然灾害等情况。其中水利枢纽建设项目要对拟建水库的河流水文状况进行必要的描述。
2.3社会经济概况:包括行政区划、总面积、总人口、民族构成、GDP指标、主要支柱产业等等。
2.4林地资源概况:根据最新统计数据,阐述项目区域现有林地资源的面积、蓄积量,分别林地类型、按林分起源、按林种描述,项目区域的森林覆盖率指标。
2.5 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概况:简述项目区域内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的种类。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名录要采用中文——拉丁文对照,要特别注明属于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的物种情况。
2.6 风景名胜资源概况:项目区域内的风景名胜资源情况等。
第三章 项目拟征占用林地概况及编制依据
3.1拟征占用林地规模及空间位置:描述项目建设使用土地总面积(包括林地、耕地、草地、其它土地等类型);拟征占用林地规模包括面积蓄积、征占用林地类型(明确地类、林种)。
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的具体位置。以旗县为单位,要详细描述到乡镇(林场)、行政村(林班)、地块(小班)。
3.2 拟征占用林地周边林地情况描述
3.3 拟征占用林地面积蓄积:概括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的总面积和总蓄积。简述面积、蓄积量测定方法及测定结果。
3.4拟征占用林地类型:简述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的类型(一级地类),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要依据《森林法》的有关规定确定林种;其它林地不确定林种;散生木和四旁树要按照每公顷1250株折算面积,并依据所在的生态区位确定林种。
3.5 征占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写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森林法实施条例》;
(2)《占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2号);
(3)《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写规范》(国家林业局林资发[2002]237号);
(4)《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国家林业局财综[2002]73号);
(5)《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占用、征用林地收费标准和管理使用的规定》(内林政字[1993]127号);
(6)工程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的批准文件,或建设项目备案、核准文件;
(7)旗县林业主管部门提供的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和森林分类区划界定资料;
(8)现地调查资料;
(9)其它相关资料。
第4章 拟征占用林地的影响及综合评价
4.1对林业发展和森林资源的影响及评价:阐述拟占用林地占项目区域林地面积的比重;具体详细分析征占用林地建设项目在项目建设期和建成后对项目区及周边区域森林、林木和林地资源的影响,以及对项目区域林业发展的影响,并根据建设项目的性质提出对项目区附近的森林、林木和林地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评价最大限度地减少征占用林地对环境的影响,以及避免可能产生的不良影响的具体措施。
4.2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及评价:具体分析征占用林地对项目区及周边区域野生动植物及其生境的影响,提出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建议,对珍稀物种采取的保护措施。
4.3对生态效能和环境质量的影响及评价:具体分析征占用林地对项目区及周边区域森林生态防护效能和环境质量 (包括生态脆弱性和安全性)的影响,要采用科学方法分析拟征占用林地项目区域对生态效能和环境质量的影响,提出项目建设期和建成后对周边生态环境和生态效能采取的保护措施。
4.4对景观风貌的影响及评价:具体分析征占用林地对项目区及周边区域景观风貌的影响。应分析项目施工期的可能影响,还应分析项目实施后的潜在影响。并针对可能造成的影响,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
4.5征占用林地必要性和迫切性评价:综合评价建设项目与区域规划的协调情况,并从建设项目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效能出发,通过该项目的市场需求、社会需求、生态改善和经济发展等方面内容的可能作用和潜在影响进行综合评价,全面详细阐述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4.6征占用林地的建设条件评价:评价项目征占用林地的建设条件是否具备,拟采用的环境保护和对周边林地保护措施是否可行,拟采用的保护和使用林地的措施是否符合实际。对此,要综合分析项目征占用林地的选址情况,全面对比项目区及周边区域林地的背景情况和现状,科学公正地分析该项目建设征占用林地的选址是否科学和确实必要,对林地的占用征用是否最小,评价是否立足于全局且有利于有效控制林地逆转。
4.7项目效益评价:评价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包括防护效益、水土保持效益、景观效益等)如何,从项目实施后的效益方面出发,分析评价征占用林地是否有利于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5章 保障措施
指使用和保护林地的相关支撑和保障措施,包括组织保障、施工保障、技术保障、资金保障等,确保项目使用林地相关补偿费用的落实、森林植被的异地恢复、项目区内拟采用的就地植被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措施的落实等。
第6章 可行性研究结论
根据前述项目背景情况和拟征占用林地的情况、可能产生的影响、综合评价等分析,明确提出可行性结论(即征占用林地是否确实必要、可行)。
第7章 相关说明
说明项目关联单位(用地单位、最初接受申请的林业主管部门及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写单位)对项目征占用林地承担的责任,其中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写单位必须对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用地单位或项目建设单位以及项目区域的林业主管部门要对项目建设期的项目区附近的林地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物种多样性保护等方面负责,严格按照审核审批的征占用林地的位置、边界进行施工。
第二部分 附 件
附件1:建设项目拟征占用林地现状调查和专业调查报告
编写提纲如下:
1、拟征占用林地现状调查:
1.1调查准备:调查准备工作情况、工作量、劳动组织、外业和内业时间及工作步骤。
1.2调查方法:表述拟征占用林地的现地面积调查方法和蓄积调查方法。拟征占用林地的面积单位为公顷,保留4位小数;蓄积单位为立方米,保留l位小数。拟占用征用国有林地的,以场(圃)为基本单位进行调查和统计,拟征占用林地集体林地的,以行政村为基本单位进行调查和统计。
其中拟征占用林地地类、面积、林种、郁闭度的调查方法要在调查报告内详细表述。现状调查要对涉及征占用林地项目选址地的征占用土地情况(含林地及其他地类)要进行全面勘测,其中公路、铁路、输电线路等线状构筑物建设项目,应自拟征占用林地边界外缘向外侧各延伸100米;厂区、采矿等团块状建筑物、构筑物建设项目,应自拟征占用林地四周界线各向外延伸200米;向外延伸勘测的林地等各地类应与拟征占用林地地块内各地类作为面积勘测成果一并成图,用色标区分拟征占用林地与周边林地情况。
1.3技术方法实施情况:叙述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执行林资发〔2003〕61号文的附件――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主要技术规定)和调查技术,线路构筑物(如铁路、公路、输电线路)等要说明具体征占用林地的宽度或平均宽度。征占用林地面积较大的建设项目,如水库建设项目等要表述清楚正常蓄水位的海拔高程。
1.4质量管理工作情况:包括组织领导、质量管理工作、检查验收依据、实施方法及质量综合评价。
1.5调查结果:依据调查统计结果,详细阐述拟征占用林地的空间位置。包括:旗县、乡镇(林场)、行政村(林班)、地块(小班)。重点论述征占用林地的类型,林地要分别地类、权属、起源、树高、林种、优势树种(组)、郁闭度(覆盖度)、株行距、面积和蓄积、龄组、经济林不同产期等进行叙述。拟占用征用面积单位一律为公顷,保留4位小数;蓄积量单位用立方米,保留1位小数。对每个征占用林地的地块,都要用GPS或其他精确的测量工具实测,并将罗盘仪、GPS坐标点测量野帐作为附表的内容,同时还要绘制罗盘仪、GPS坐标点测量示意图。
2、专业调查:包括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古树名木调查,按项目区域详细阐述拟征占用林地范围内的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按项目区(建设地点)阐述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古树名木。其中,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名录要采用中文——拉丁文对照,要注明属于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的物种情况。对于项目区内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古树名木的生境情况也要认真调查与分析。
附件2:拟征占用林地各项补偿费估算
编写提纲如下:
1、估算范围
2、估算依据及主要技术参数的确定:估算依据为内林政字〔1993〕127号文,或者盟市、旗县人民政府制定的补偿方案(其中主要技术指标的确定,要提供项目建设地区有关部门出具经济技术指标的证明材料)。
3、估算采用的标准及估算采用的技术方法
4、估算结果:先表述拟征占用林地的补偿费用总额,后叙述各项补偿费用,并附建设项目补偿费用估算结果汇总表(要求细化到林班、行政村,保留四位小数),要分别林种(或地类)、拟征占用林地块提供林地补偿费、林木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森林植被恢复费等四项费用估算明细表。见附表7。
第三部分 附表
(见附表1-8格式)
第四部分图面材料
附图1 项目区地理位置图
附图2 项目建设总体布局图
附图3 拟征占用林地现状图
附图4 拟征占用林地各小班地块GPS坐标点位置示意图
第五部分 其他材料
1、可行性报告编制单位对外业调查质量的检查验收报告。
2、项目区有关部门提供的经济技术指标的证明材料,盟市、旗县人民政府制定的征占用林地补偿方案。
3、项目批准(或备案、核准)文件。
附件2 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成图规定
为加强征占用林地管理,规范征占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工作,使征占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以更好地为征占用林地管理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本规范以征占用林地建设项目为基本成图单位。
第二条 征占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内的图面资料分为:征占用林地地理位置图、征占用林地项目建设总体布局图、征占用林地现状图三种图面资料。
第三条 征占用林地地理位置图比例尺为1:10-1:25万,以能清晰表述征占用林地位置为原则,清晰绘制项目拟征占用林地区域的行政区域界线、主要居民点、主要控制点、地形地貌等要素,不跨盟市的项目,应绘制旗县、乡镇和行政村三级界线;跨盟市的项目,应绘制盟市、旗县和乡镇三级界线。
征占用林地现状图:一律采用地形图作为成图底图。征占用林地面积特别大(100公顷以上)的项目,图面比例尺可采用1:25000。占用林地面积较大(70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项目,图面比例尺不得小于1:5000或1:10000。占用林地面积较小的项目(70公顷以下)图面比例尺不得小于1:1000。
总体布局图:一律采用地形图作为成图底图。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总体布局图图面比例尺应与征占用林地现状图比例尺相对应。必须全面清晰反映拟征占用林地项目全貌,项目的布局情况,以及项目所在地的地形、地物等相关图面要素。
第四条 成图主要有三种方法即:
1、人工罗盘仪导线测量后依比例尺成图法;
2、人工GPS测量计算机成图法;
3、计算机自动分类成图法。
第五条 林地成图分类系统及输出色彩标准。
各类型色标输出结果详见附件4
第六条 林地成图产出成果图的最小图斑为2mm2。
第七条 地理信息叠加
1、 界线:国界、省(自治区、直辖市)界、地区(市、州、盟)界、县(市、区、旗)、林业局、林场界线、乡镇界线、行政村界线。
2、 水系:主流及一级支流、二级支流、三级支流。
3、 道路:铁路及国道公路、省道公路、县乡公路、乡村公路。
4、 地貌:主要山峰位置及高程。
5、 居民点及注记:省会、地区(市、州、盟)所在地、县(市、区、旗)所在地,林业局、国营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所在地。
6、 其它注记:主要山脉名、主要河流名、山峰名、主要湖泊名、主要水库。
第八条 林地成果图图种
1、征占用林地位置图(图面的行政界线和占用林地位置必须清晰)
2、征占用林地总体布局图(必须提供经清绘的地形图)
3、征占用林地现状图(必须提供经清绘的地形林相图)
第九条 征占用林地现状图注记方式
1、有林地、疏林地和灌木林地注记:
小班号 ――― 面积(公顷)
地类(一级地类)――林种(一级林种)
2、其它地类注记:
小班号―――面积(公顷)
地类(一级地类)
第十条 林地成果图以100克以上的双胶纸输出。
注: 1、图名字体为艺术字,与外图廓间距5-20毫米。
2、外图廓线为黑实线粗 5-10毫米,或花边。
3、内图廓线为黑实线粗0.3-0.5毫米,两线间距10毫米。
4、图例外框及经纬度刻度线为黑实线粗 0.3-0.5毫米。
5、内图廓线四交点需注明经纬度(见图廓线左上交点的注记)。
6、图面比例尺为1 :1000-1 :25000比例尺图。
7、图面等高线为一律棕色实线,线粗为0.1-0.2毫米。
8、图面材料内各地类注记执行林业用图图式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