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专家:步兆东,回复时间:2009/11/24 12:53:48
更换林权证和补偿等问题,请您一并向当地主管林业部门提出申请和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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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专家:吕玉奎,回复时间:2009/11/24 13:24:05
序号 |
项 目 |
内 容 |
1 |
名 称 |
林权证变更登记 |
2 |
类别及编号 |
行政确认-002 |
3 |
依 据 |
《森林法实施条例》第 6条、《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6条,17条 |
4 |
办理对象及范围 |
全市范围内需要进行变更林权证登记的申请人及需变更林权的林木、林地 |
5 |
办理条件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 |
6 |
办理程序 |
受理—填表—现场调查—审核—核准—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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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办理时限 |
45个工作日 |
8 |
费用情况 |
林权证工本费5元/证 |
9 |
办理结果状态 |
林业局审核,政府盖章发证 |
10 |
办理部门名称 |
林业局资源和林政科 |
11 |
办理地点、邮编 |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3楼林业局窗口271000 |
12 |
办公时间 |
周一至周五 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
13 |
联系电话 |
0538-8538116 |
14 |
传真号码 |
0538-8223123 |
15 |
电子邮箱 |
talyjck@126.com |
16 |
网上表格下载 |
点击下载 |
17 |
网上办理情况 |
暂不能办理 |
18 |
监督电话 |
0538-8335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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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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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专家:张健,回复时间:2009/11/24 13:52:27
向当地林业部门申请就可以了,如涉及到占地,各地有具体政策的,请一并向林业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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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09/11/24 14:43:04
http://hi.baidu.com/zzllxx5168/blog/item/a4d1fef855919e0ed8f9fd10.html
《农村土地承包法》知识问答:承包地被征用、占用后如何得到补偿?
《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政策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按被征地原用途补偿,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归土地所有者所有,纳入公积金管理,用于被征地农民参保、发展生产、公益性建设,不得平分到户,也不得列为集体经济债务清欠资金。安置补助费,按被征地原用途补偿,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最高不得超过15倍,归需安置人员,用于被征地的承包人的生活安置,已被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归安置单位。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最高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按照相馆附着物的实际价值和当季作物的产值计算,归承包人所有。
如果耕地被征用了,又得不到补偿,一是与村里交涉,二是向征地者的上一级部门反映,三是通过法院的行政庭,依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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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专家:夏芬,回复时间:2009/11/24 15:46:59
建议咨询当地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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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专家:吴海勇,回复时间:2009/11/24 16:28:45
林权证更换应到当地林业部门办理,向林业局的林改办公室提出申请即可办理。
占用林地的补偿情况各地不尽相同,而且还要看你的占用类型,建议与占用方多多协商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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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专家:周贵龙,回复时间:2009/11/24 20:53:36
没有了果树,就不属于经济林地,这种说法是对的。随之而来的,是被占用后的补助也降低了。
补助的标准,就按实际地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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