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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我要吃饭 提问时间: 2009-10-15 11:2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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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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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是个林业大县,今年为了完成省上的任务,在不核实四至界限的情况下就把林权证乱发下去,今后在林权纠纷中有法律效力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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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专家:夏芬,回复时间:2009-10-15 20:15:41
您好,林权证具有法律效力,林权证填写错误的,林权权利人应当到原林权登记机关申请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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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专家:吕玉奎,回复时间:2009-10-15 20:52:40
颁发林权证要公示,有异议的你可以向当地林业局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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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是他们颁证时根本就没公示,林农之间问题不大,主要是与国有林交界的地方根本就没让我们林场知道,全凭林农自己报四至界限。几年之后,林农拿出这种证来与林场争的话,大量的国有林就要被他们蚕食了。我们林场该怎样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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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09-10-16 11:24:00
这是一种严重不负责任的违法行为!您可依法举报。
“公示”后及时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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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专家:吕玉奎,回复时间:2009-10-16 18:13:41
林场作为县林业局的下属单位,难道林业局都不管,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是林业局的失职,请及时以文件的形式向当地县林业局或县政府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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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专家,颁发林权证是代表的政府行为,举报政府该向谁举报呢?
吕专家,我们这里情况特殊,我们林场是副县级,而林业局是正科级,我们领导级别高于林业局,而林业局业务上又管着林场,沟通上很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