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09/9/19 13:06:04
http://www.ycly.gov.cn/ReadNews6.asp?NewsID=4325
《森林法》及《森林法实施条例》中没有林农不能出售自用材的规定,部份省份为了限制自用材的流通,在地方性法规中设定了出售木材要经过林业主管部门许可的规定。但从物权法的角度来看,林农凭证采伐的自用材,有完全的所有权,一经采伐,自用也罢,出售也罢,不受任何干涉。地方性法规中的上述规定是和《物权法》相违背的。在物权法出台后,这些规定也自然失去了其原有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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