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专家:
我是一个农民,家住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现有事不明,请给于解答。我家在过去分山时给我们家的山场,现在我们那的大队和小组把我家的山场租给了另一个人,没有经过我本人和家人的同意,他们的这种做法是否合法,我找他们时,他们说山场国家已经收回了,已经不是个人所管了,归集体了。
我想请问一下,他们说的是否属实,国家是否收回了,没有的话,我们应该怎么办。
如回复,请发到我邮箱,谢谢了
没有那么回事儿。协商不成,您可以申请仲裁,或直接向法院起诉。
http://hi.baidu.com/zzllxx5168/blog/item/b77be51f02571dfce1fe0b78.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
“国家收回”,国家收回去干什么呀?开矿、修路、其它重点工程?按你说的,租给给另一人,另一人租支“国家就不收回”吗?
按一般情况来说,退一万步,就是承包已到期,你经营在先,同等条件之下,你还有优先权呢!
上法院,打官司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