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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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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张军
提问时间:
2009/4/29 9:57:34
邮箱:
zhanglinfeng1371@sohu.com
问题:
林业公安执法时林木伐根检尺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回复专家:
吕玉奎
,回复时间:
2009/4/29 14:20:31
伐根检尺必须在伐根
0cm
处围测(第一水根处),分树种、径阶(
2cm
一个径阶)记录,凡检尺的伐根和保留木,均要用蜡笔或油漆做标记,
30cm
以上的伐根要注明径阶。若有伐根丢失,应记伐根丢失数,以采伐的优势树种平均根径作为其根径参加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