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您查阅:《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中药材GAP的全名是《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是国家为了保证原料药材的质量而制定的一生产管理规程,是从行政法规上对中药材的规范化生产作了支持。其内容涵盖了中药材生产的全过程。即从种植地的生态环境到繁殖材料的来源,直至采收、产地加工及运输储藏等整个生产环节。生产人员及其档案管理也被列入GAP的范围。全规程共10章57条,主要内容可概况为以下6个方面:
1、产地生态环境要求中药材生产基地的设置要坚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并要求注重道地药材的产地和重要的药材生产地区。对基地设置地区的土壤、水资源、大气,以及重金属和环境的污染状况都进行了限制。
2、种质和繁殖材料对生产中药材采用的物种的种名、亚种(变种)、栽培品种,以及其化学型和来源,均要进行鉴定和审核。对种子和动物和运输检验和检疫均作了明确规定。并鼓励进行种质资源的保存、引进和选育工作,特别是“道地药材”的种质资源。
3、栽培和饲养管理药用植物的栽培管理要求依种类制定生产技术标准操作规程。对施肥、灌溉、病虫害防治都提出了明确的规定,特别提出了药材生产专用肥的应用和农药残毒的控制。药用动物的饲养管理也要求依据动物种类分别制定生产技术标准操作规程。对饲养场舍设施条件、卫生管理,饲料及其添加剂和饮水,以及疾病的防治均提出了具体要求。
4、采收和初加工对采收期、采收器具与加工场所、采收后的加工与处理等技术环节约作了规定。特别强调了道地药材加工方法的继承,人工培育药材的产量、质量与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以及野生药材的可持续利用等问题。
5、包装、运输和贮藏对包装、运输和储藏的各个生产环节提出了具体规定,并规定了包装的记录内容。
6、质量、人员、设备、文件管理第七章专门论述了质量管理,规定了检测的内容、方法以及法律依据等。第八章对生产基地的人员学历以及技术教育工作,基地的环境卫生和保健条件,质量检验的仪器、设备和试剂等均作了规定。第九章强调了建立生产和质量管理的文档工作,对生产环节的记录内容作了明确规定。